一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人不要幻想免费医疗”,让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先生挨骂无数。他研究医保7年,微博上讨论医改2年,这已不是他第一次遭遇网民抨击。 触发争议的是一则关于俄罗斯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新闻。在媒体追问下,他发表了个人意见,并澄清,俄罗斯不是免费医疗制度,而是一种全民医保。在接受《人物》记者采访时,聊起铺天盖地的质疑,朱恒鹏最爱用的词是“荒唐”。 人物PORTRAIT = P 朱恒鹏= Z P:你说免费医疗是政客的忽悠? Z:17、18世纪时,相信免费医疗的乌托邦,你是个正直和善良的人;20世纪上半叶,相信免费医疗,你是个单纯的人;今天你还相信免费医疗,只能说你是个幼稚的人,缺乏常识。免费是忽悠毫无疑问。古今中外的政治家一贯的手段。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可仔细琢磨一下,不纳粮闯王吃什么?大家既希望减少税收,又希望享受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钱从何来? P:你反对免费医疗的理由是什么? Z:我反对的是全民免费医疗,或者说全民公费医疗。特指政府通过税收筹备资金,垄断性举办公立医疗机构,老百姓到这个医疗机构看病不要钱或者象征性只收一点钱。 这个体制的构成有两大要素:第一,政府通过征税来筹集医疗资金;第二,政府必须要垄断公立医疗机构,同时打压私立医疗机构。不打压私立会带来的结果是:从供方讲,私立医疗机构效率高、工资高,公立医院留不下好医生,俄罗斯现在其实就类似这种局面;从需方讲,财政资金是有限的, 而老百姓的医疗需求是无限的,如果允许私立医疗机构任意开设,还要满足老百姓免费的需求,财政根本不可能承受。所以,全民公费医疗体制下,老百姓不仅要交税,而且只能选差的。 P:免费医疗效率低下的问题无解? Z:人民公社食堂就是免费的,这个早已垮了。食品需求是确定性需求,事先能准确预测和计划,事中能准确执行和监督,事后能准确核算,这样一个简单的事情政府都办不了,你反而相信它能办成一个像医疗需求那样信息极不对称、事先没法规划、事中没法监督、事后没法核查的事?小学题不会算,大学题却会算,哪有这种政府啊。 P:没一个政府能办到? Z:公立垄断下,政府给医生发工资,政府来配置医疗资源。当然我们是希望政府按照老百姓的区域需要、年龄需要来配置医疗资源,同时对医生按劳分配,但这对政府的管理水平要求太高了,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做到这点。 这个体制下要做到老百姓满意,官员必须符合:第一,他必须是观音菩萨,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准确预测老百姓当前和未来的医疗需求并提前规划和布局医疗资源;第二,他必须是耶稣,没任何私心杂念。这没一个政府做得到,迄今为止没有,将来也没有。 P:提起免费医疗时,为什么你更愿意拿英国举例? Z:苏联、中国的公费医疗都垮了,垮了还讲什么?而英国是至今为止硕果仅存的公费医疗体制还能撑下来的。虽然英国现在内部争议很大,但至少它还活着。能撑下去,一是因为英国的民主制度和法治环境。虽说公费医疗缺乏效率,但至少相对公平,连首相都在排队,女王不想排队,就得自费去私立医院。这对官员选拔体制和问责体制以及法治环境的要求非常高。二是英国以私人执业为主的全科医生作为医疗“守门人”,提供了绝大部分医疗服务,是由市场而非行政力量来调配资源。 P:有人拿古巴、朝鲜的免费医疗说事,你怎么看? Z:很简单,你只需问他,愿不愿过朝鲜人的生活。经济学家塔洛克说:打开国境线看看老百姓往哪边跑就知道了。 P:也有人质疑你说,看病那么贵,弱势群体怎么办? Z:我要申明:首先,我不反对在有限范围内搞免费医疗,比如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第二,我反对特权阶层的免费医疗。我不认为特权阶层免费医疗可以推及全民,相反,该做的是取消特权阶层的特殊待遇。现在讨论问题,很多人脑子不清楚。我说偷盗不好,你就说那你是认为抢劫好?有些人很荒唐,说公务员老干部都免费医疗了,我们也要免费医疗。当然,从可行性上讲,小部分人免费医疗能够做到。但大家都免费,钱哪儿来啊?美国人给掏啊?就像少部分人一夫多妻是可能的,全国人民都一夫多妻那怎么可能呢? P:你觉得类似的质疑都挺荒唐? Z:有些人很荒唐,说用减少三公支出的钱来做免费医疗。增加政府事务怎么可能减少三公开支?你给政府钱让他给你免费看病,他要收钱、分钱,我们要监督他收钱分钱,还要监督医疗服务供给,这公事不就多啦?公事多了三公开支自然也多了。减少三公开支的根本办法是减少政府职能。 P:免费最贵,放在医疗上同样适用? Z:最简单的例子,你到医院看病,医院说需要30万,你掏了30万,很贵。你想让政府免费,那么好,政府掏这30万,但它得收税。假设征税成本是10%,为什么征税有成本?征税需要税收官员吧,需要开发票吧,收税过程得监督吧,分钱过程得审核吧,这些成本加在一起占税收的10%不奇怪。这还没讲腐败呢。就是说所谓的免费医疗是你交33万的税换来价值30万的医疗服务,而自费是你交30万的钱买30万的服务。 P:比起免费医疗,你更支持全民医保?哪怕两者自费的比例是一样的? Z:同样是财政投入,我更支持财政投入医保。医保的支出可核查、可监督,如果是免费医疗,财政投入的就是公立医疗机构,局长可以说我100块买了设备耗材,但你说不清楚老百姓到底享受到多少服务。 有人会说,你糊涂啊,同样是看病100块,财政掏90块,老百姓掏10块,和全民医保下医保掏90块,老百姓掏10块,有什么区别?这两个100块完全不同。公费医疗体制下,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市场价,医疗机构的成本根本没法核算,最后只能政府官员坐在办公室里给医院定价,现今那扭曲的医疗医药价格比如三甲医院5块钱的挂号费就是这么算出来的。全民医保下,医院是竞争性市场主体,医生是可以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本,有一个完善的价格机制。这种市场竞争可以让医疗服务的供给更灵活,同时,患者拥有自由选择权。 P:归根到底,为什么免费医疗会引起这么多人关注和争议? Z:至少说明一点,很多人对我们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不满。过去几年医改,虽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但对医疗机构仍然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思路。医保作为第三方介入后,政府也没有改变对价格的种种管制,“以药养医”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大医院又人满为患,看病难、看病贵。直到今天,医保作为第三方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资源的作用还没有得以发挥。 我们的现状是,医保补偿比例逐年提高,医疗需求不断释放,但医疗服务的供给垄断没有打破,增速缓慢。 原文链接: http://www.y-lp.com/pages/Article.aspx?id=6352609123789887912
2021-08-22
2010-08-30
从曹操墓的“真”到河南航空的“假”
最近河南出了两件很受舆论关注的大事,一个是曹操墓的挖掘、考证,另一件就是河南航空公司的飞机在伊春失事。
曹操墓的事大家都很熟悉了,虽然质疑声不绝于耳,但河南方面已经认定是"真"的了,将在九月份对外开放,且票价定为60元。并且将曹操墓正式申请纳入国家级文保单位,正在等待评选。国家文物局回应说,到目前为止,质疑不会影响之前的官方认定。
为什么说河南航空公司是"假"的?今天看到一则新闻,河南省工商部门撤销"河南航空"的更名,还叫"鲲鹏航空",理由是,其大股东为深圳航空,其他两个股东也与河南没有任何关系,河南方面没有任何股份,河南航空作为企业名称,在使用过程中已对公众造成误解。资料显示,鲲鹏航空成立于2007年9月,由深圳航空、梅莎航空集团、美国山岳信托公司共同组建,三者分别占51%、25%和24%股份,基地设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2009年6月,鲲鹏航空和河南省政府签署协议,前者将基地移至河南新郑国际机场,并于9月25日将公司更名为"河南航空"。
人们不禁要问,没有河南省有关方面的认可,鲲鹏航空敢用河南航空的名字吗?没有河南省有关方面的邀请,鲲鹏航空会从西安迁移到河南吗?假如没有这次空难,人们会知道河南航空里面河南省一点股份也没有这个事实吗?明明知道这样做会给大众造成误解,说的重些就是欺骗,为什么河南省有关方面却一直不吱声呢?
说穿了,这是一个一拍即合、狼狈为奸的双簧戏。鲲鹏方面,可以拉大旗作虎皮,靠上河南省这样一颗大树好乘凉,让乘客误以为河南航空就是河南省政府办的,国有大企业,增加它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和市场竞争力;河南方面,则一分钱没花就白捡了一个航空公司,虽然只变换了两个字,但从此河南的航空事业却是前进了一大步,河南的官员们于是便有了吹嘘的资本,今年5月12日在北京举办的"民航发展论坛"上,河南省某副省长就曾信誓旦旦地宣称要将河南航空作为河南省民航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当然还有一个实惠,就是增加该省的财税收入。多美的事啊。
谁料人算不如天算,一场航空事故,一棍子就把双方打回到原形,成为又一个笑柄。
这些年来,河南在人们的眼中、口中声誉颇为不佳,"招工不要河南人"的说法时见报端,网上更有民谣流传:十亿人民九亿骗,河南砖家当教练,总部设在驻马店,全国各地开分店。河南老乡们对此甚是愤愤不平,说人们对河南有偏见。诚然,偏见可能会有,但全国人民都对你有偏见,是不是要自我反思反思哪里出了问题。
就说曹操墓和河南航空这两件事的处理吧。明明曹操墓还没有弄清楚真假,河南方面就开始要用它挣钱了,假也是真;本来鲲鹏公司就是河南方面招商引资把人家请来的,如今出了事,就火急火燎地与人家撇清关系,真也成了假,只是显得不太仗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不想通过诚实劳动、脚踏实地地付出,一步一个脚印儿地埋头苦干、实干,只想走捷径,打擦边球,一步登天,一夜暴富,这样的思维方式,在河南还是很有市场的。
作者:逆行斋主 发表日期:2010-8-29 10:46:00
2010-03-14
民主是什么
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
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 " 民主 " 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 5 个人中有 4 人认为 1 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 合法 " 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
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错啊,如果大家都认为一个人该死,那他怎么可能没罪呢?不幸的是,的确有这种可能。事实上,民主的内涵远非 " 大多数 " 这么简单,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好把那些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仔细读一读。
公元前六世纪,在民主的发源地——古希腊城邦雅典,一个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发明了一种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雏形: " 贝壳放逐法 " 。所谓 " 贝壳放逐法 " ,就是雅典人为了对付某个破坏民主、实施专制的独裁者,可以召开公民大会,对其进行投票(因用贝壳投票而得名,不过后来改用陶片了),如果这个人得票超过 6000 ,那么对不起,管你有没有错,立即离开雅典,去外面呆上 10 年再回来吧。
这种惩罚制度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流放,当然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会的集体投票,后者是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不过,在 " 贝壳放逐法 " 这座祭坛上,固然有独裁者的鲜血,也飘荡着无辜者的冤魂。在古希腊历史上,曾经有多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因 " 贝壳 放逐法 " 而被流放,客死他乡,比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利斯泰提,以廉洁、正直而著称,就曾被贪婪、腐败的地米斯托克利以 " 企图独裁 " 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等一下,也许你又会说,民众的选择虽然有时不一定正确,但那毕竟是自己的选择嘛,即使付出代价,也只能由民众自己承受。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在这个问题上你犯了个逻辑错误,因为付出代价的主体并不是占多数的民众,而是那个处于少数的可怜的倒霉蛋。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被迫接受惩罚,那这种 " 民主 " 又怎么能够让人放心呢?你也看到了,古希腊的这个 " 贝壳放逐法 " 尽管 打着 " 大多数 " 的幌子,但却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并不能算做真正的民主,实际上,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 " 大多数暴政 " 。
因此,我们有必要修正一下最开始的那个例子: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还是去游泳,但要加上个限制条件,就是想去打球的那个人,有说 "NO" 的权利,而且那 4 个去游泳的人,必须学会尊重这个 "NO" 。
可是,你先不要着急,民主并不是仅仅说个 "NO" 字就算 OK 了,它还有许多要求和条件呢。你想想看,虽说那 4 个去游泳的人不反对别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 1 个人怎么打球呢,总要有个对手陪他一起打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我们 4 个人是要去游泳的,不强迫你去已经很不错了,怎么着?还想让我们大家陪你打球?你小子皮痒吧~
你会不会觉得那 4 个人的想法挺合理的?是啊,凭什么要大家都陪那小子去打球?不是民主吗?怎么又变成多数服从少数了?且慢,你要晓得,仅仅表示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不为少数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那么离真正的民主还差得远呢。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要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唉,看来想去游泳还真挺不容易啊。
时间在六十年代,地点在美国密西西比州,事件的起因,是有个叫杰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密西西比大学申请入学。你要知道,当时的密西西比州是个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南方州,在那里,尽管黑人理论上有上大学的权利,可是在现实却根本办不到,因为那个州的州长本人就是个种族主义者,该州的民意舆论也支持州长的种族言论,结果不难想象,那个可怜的杰姆斯被大学校委会莫名其妙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是黑人。
这下杰姆斯可不干了,他马上找到全美有色人种协会,由他们出钱聘请了律师,控诉密西西比大学违反宪法,践踏人权,并且把这场官司打到了上诉巡回法庭。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杰姆斯终于胜诉了,法庭给密西西比大学下达强制令,强迫学校接收杰姆斯入学。
那时的美国社会,正处于民权运动的高潮,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组织,组织了一系列大型的非暴力抗议聚会,给整个美国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是个非常有魄力和远见的人,他很同情黑人的民权运动,而且也很关注杰姆斯的案件,但同时,他也明白在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南方州,黑人学生想要入学恐怕是件非常困难和危险的事情,所以,当他听到法庭判杰姆斯胜诉时,马上派出联邦官员,带着执法队去保护杰姆斯入学。
可是,法庭的这个强制令,立刻激怒了密西西比州长,在杰姆斯入学的那天,他授意副州长站在学校大门口进行阻拦,并且很嚣张地宣布,联邦政府的人要是敢来支持杰姆斯与州政府对抗,来一个抓一个!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简单交代一下,美国政府的组织机构与我们国家不同,国家的权力是很分散的,每个州都像个独立王国,谁也不买中央政府的帐,各州的州长也不是由总统来任命,而是在各州竞选上的,只对本州人负责,所以,各个州对中央政府的态度是:我想怎么过就怎么过,联邦政府你管不着,可我要出了事,你得给我顶着。
因此,当肯尼迪一听到密西西比州州长的强硬态度时,立刻头皮发麻,他很清楚,这下肯定要出事了。果不其然,就在杰姆斯入学那天,被州长煽动起来的民众与联邦执法队与校警发生严重的冲突,他们四处寻找杰姆斯,一边找还一边发泄(这场景是不是有点面熟?),暴力事件越演越烈,造成了大量的流血和死亡,直到第二天的早上才逐渐平息。
最后,这场可怕的流血,使州长开始思索他身上所负的历史责任,于是他退让了,那个被吓得失魂落魄的杰姆斯,终于在联邦执法队的保护下,结束了密西西比州禁止黑人上大学的历史。
呼,例子终于讲完了,我想说的是,通过这个事件,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已,想要让少数人真正的享受他们与大多数一样的权利,有时候,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呃,这么说来,我们好像又要修改那个例子了: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4 个人去游泳, 1 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小混蛋去打球,至于雇佣的钱嘛,由大家一起分摊。
但是且慢——抱歉虽然文章已经够长了可我还是要说且慢——为什么为了尊重少数人就要牺牲我们 4 个人的利益?难道那小子一个人比我们 4 个还重要?如果我不想出钱,那是不是你也要尊重一下我的意见啊?可你不要忘记,这次你也许占在 " 多数 " 一边,说声拜拜就跑去游泳了,可是啊,保不准下次就轮到你要去打球了,到那时你找谁去?所以,为了下次你也能找到人陪你一起打球,为了让我们能够找到真正的民主,你一定要付出这个代价,尽管这意味着你也许要付出像密西西比州那样惨重的代价。
现在你一定已经看到,所谓民主,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另外也不要忘了,这个民主可不是免费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钱的。
知道了民主是什么,并不等于就可以马上实现民主了,因为了解一件事情与实施它,这中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如果问大家一个简单的问题,你认为民主是构建在一个怎样的基础上的?我想,十有八九得到的回答是 " 三权分立 " ,这个答案对不对呢?对,但不完整,因为想要实现民主,远远不是那么简单。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回到那个经典的例子上吧。
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4 个人去游泳, 1 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混蛋小子去打球。可是,你也清楚,大家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光有个决策是不够的,还要有人去执行这个决策,于是,大家决定把钱交给 4 个人当中的某一个(假定是小 A ),由他去雇人。
可你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虽然我们都明白为什么大家要出笔钱去雇人陪打球,可是真的到了行动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高的觉悟,也不是每个人对这笔钱都无动于衷,小 A 心里没准会想,好嘛,你们几个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让我一个人东奔西跑,休想啊休想,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谁不利用谁就是傻瓜。
经验告诉我们,凡是牵扯到钱的问题,指望某个人的道德和良心,肯定靠不住,要是大家把自己的钱都交给某一个人,那么我们怎么保证这个人一定会按照大家的要求去雇人打球而不是中饱私囊呢?
其实,这个问题倒也不难解决,让我们来试试下面这个办法:
我们一致同意把钱给小 A ,让他去雇人,不过等一下,在给他钱之前,先要由小 B 来计算一下应该给多少,再把数字对大家公布出来,然后分文不差交给小 A ,可是,如果雇人的过程中出现了中饱私囊或其他的问题,那就该由小 C 来负责审查了,并且,其他人绝对不能干预他的审查。
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还不错吧?其实,这种方法有个名字,就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 " 三权分立 " 。小A 负责做事,他代表行政机构,小B 负责计算大家出的钱应该是多少,代表立法机构,最后要是出了问题,就由小C 负责审查,他代表司法机构。
也许你会说,这不挺容易的嘛,问题解决了。可是先别忙,你想想看,如果小 A 想私吞我们的钱,他会笨到让大家发觉自己做了手脚吗?不要忘记,当我们把自己的希望都托付给某个人时,他就具有了一定的权力,并且可以任意支配这种权力,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比如,他可以利用大家的钱来贿赂以形成多数,或是干脆用这笔钱来雇一个保镖而不是陪打球的,这样就使得我们在暴力面前不敢再理直气壮地讨回本属于大家的钱。
你看,尽管我们在讨论民主是什么时显得头头是道,可一具体实施起来马上就变了味道,如果你认为我是在危言耸听,那么就来看看一战后的德国是如何从民主变质为专制的吧。
1918 年,德国战败了,沦落到了被协约国任意摆布的地步。这时,各协约国对怎样处理德国的态度是不同的,法国人由于是德国的近邻,在历史上多次被德国入侵,因此坚决主张削弱德国,英国人虽然对此不反对,但却不愿意看到一个衰落的德国,他们的政策是维持欧洲大陆的势力平衡,至于美国人,他们与德国隔着一条宽阔的大西洋,又有英法在欧洲顶着德国,所以感受不到切身的威胁,但是,美国人意识到,一个拥有 8000 万人口及雄厚工业基础的国家,仅仅靠土地或军事限制,不可能制止它的复兴,也绝对无法保证日后欧洲的安全,所以,美国总统威尔逊坚持要把德国改造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以防止德国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
在这种背景下,同时也为了防止共产主义的侵蚀,德国于 1918 年 11 月成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府,并在随后的国会上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这部宪法的民主程度,几乎可以和美国宪法相媲美,它借鉴了当时各个民主国家的经验,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且赋予了德国人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 " 这是 20 世纪所曾经见到过的这种文件中最妙、令人羡慕的条文,看起来似乎足以保证一种几乎完善无疵的民主制度的实行 " , "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能比德国人更加自由,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比德国人的政府更加民主和自由,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 " (《第三帝国的兴亡》, P60 )。
你也看到了,这时的德国魏玛共和国,可算得上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典型,即便是像阿道夫·希特勒这样胆大妄为的家伙,也不得不在啤酒馆政变失败后选择合法竞选一途。那么,这个民主的国家为什么会走向独裁呢?德国人又是如何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利呢?还是让我们揭开 历史的帷幕,仔细看看事情的究竟吧。
1933 年早春的一个夜晚,确切的说是2月27日晚9时30分,在德国的首都柏林,天色晴朗,空气清新,一点也没有风高放火夜黑杀人的迹象——尽管这一天注定要载入史册——有个神学院的学生放学回家,路过国会大厦时,突然听到大厦内有打碎玻璃的声音,接着就看见一条黑影窜出,手里还拿着火把,他吃了一惊,马上跑去报警。恰在这时,德国最有权势的 4 个人,总统兴登堡、总理希特勒、副总理巴本、宣传部长戈培尔,正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贵族俱乐部吃饭,首先是戈培尔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大厦已经着火了,可戈培尔以为是个玩笑,根本不相信,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向希特勒提及,但巴本却看到了火光,马上告诉了兴登堡,同时,戈培尔也开始觉得不对劲,因为街上正有人在叫喊,随后他打了几个电话进行核实,才确信国会大厦的确着火了,于是他和希特勒立刻赶往现场。
一到现场,希特勒就马上宣布一把火是共产党放的,这时,德国国会议长戈林、副总理巴本、普鲁士内政部政警主任狄尔斯(就是秘密警察头子)全都赶到了,戈林兴奋得有点失常,赌咒发誓说这是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行,尽管巴本不是纳粹党人,但他却也没对希特勒和戈林的结论表示丝毫的怀疑,只有狄尔斯老老实实的说,纵火犯已经抓到了,他看不出和共产党有什么联系,那家伙不过是个疯子而已。这可不是希特勒想要的答案,他顿时勃然大怒,把共产党臭骂了一顿,随后跑去召开内阁紧急会议去了。而戈林则到普鲁士官方报社,要求写报道的记者把纵火者所带的燃火材料从100磅提高到1000磅,可那个记者很有点新闻独立精神,他拒绝说,一个人怎能抗动1000磅的东西呢?这种笑话他可写不出来,戈林马上反驳说,干嘛说是一个人干的? 10 个不就行了?要知道这可是共产党的阴谋!于是那个记者便要求戈林在这篇报道上签字,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闻报道而是政治文件了,戈林心里着实有点发虚,虽然他为此策划很久了,可这时希特勒毕竟还没有拿到国会 2/3 的多数,也没有得到内阁的授权,公然破坏宪法的责任他可承担不起,但事已至此,不签也不行,于是他很狡猾地在报道上画了一个大大的 G 字,算是签名(戈林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我想你已经注意到了,我说戈林 " 为此策划很久了 "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那个纵火犯名字叫做范·德·卢勃,是个荷兰国际共产党人,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 " 爱国青年 " ,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这个可怜的倒霉蛋还不晓得,希特勒早就期盼着共产党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这个没头脑的纵火狂简直是上帝送给纳粹党人的,希特勒、戈林、也许还有戈培尔,早就知道卢勃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 " 添点油 " ,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卢勃那区区100磅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当然戏也就演砸了。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竭力攻击共产党人,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性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共产主义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民主的悼歌给吹响了。
那么,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听起来好象很滑稽,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保护 " 德国公民的文献资料 " ,是不是觉得有点可笑?可别急,关键在那 " 某种措施 " ,希特勒要求,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这下你一定笑不出来了吧?不管怎么说,希特勒终于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阁授权,下一步,就要考虑怎样才能使授权生效了。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或政策,必须得到国会 2/3 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 2/3 的席位,而且对于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走了一个捷径。
这个捷径是什么呢?那就是德国宪法第 48 条有一个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这本来是为应付战争或革命而设计的,但宪法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 " 紧急状态 " 究竟应该是个什么状态,因此希特勒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他找到总统,要求后者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这时的德国总统,是上次大战中的老英雄兴登堡,一个保守、正直的老普鲁士军官,他压根就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可是,兴登堡很也清楚,不管怎么说,国社党毕竟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总统,他相信德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虽然他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究竟在支持什么——希特勒对兴登堡说,为了防止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法案是必须的,而且他保证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也就不再说什么,签字同意了。通向独裁的大门就此打开。
希特勒狡猾地利用德国宪法的一个隐晦的漏洞,把总统的独裁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从而开始了野蛮、血腥的政治清洗。
希特勒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遭到逮捕——请注意,是"合法"的逮捕——甚至包括有豁免权的国会议员,一群群穿着褐色衫的冲锋队暴徒们未经许可便破门而入,强行搜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逼迫其供认对德国的罪行。与此同时,希特勒对于他的竞争对手,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自由主义党派也毫不留情,各种集会被勒令停止,所属报刊被取缔,公民权利亦被取消,德国头一次领教了纳粹独裁的滋味。
经过短短几天的暴力恐怖,德国政治已经面目全非了,公民不敢再随便议论政治,不敢再在公众场合嘲弄国社党的种种丑陋与罪行,生怕哪天走到大街上会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可是,希特勒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想躲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下过日子,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由于他认为经过几天的清洗,反对的声音应该都已经消失了,重新举行大选以获得国会2/3多数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于1933年3月5日举行了德国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尽管有种种许诺、恐怖和暴力威胁,但他的国社党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多数票,虽然纳粹党人以1700万张选票遥遥领先,比第二大党社会民主党足足高出一倍之多,可却仅占总票数的44%,组织一个联合政府倒还可以,离2/3多数还差得远呢。
值得注意的是,希特勒并不打算利用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要为自己的独裁披上合法的外衣,因此,希特勒并没有否定这次选举,或是干脆再重新来一次,他承认了选举的真实性,而且也不打算再去捞取那个该死的2/3多数票了。可是,如果没有2/3的多数,希特勒又如何修改宪法呢?万般无奈之下,他只有求助于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希望他们信任自己,给予自己独裁的权力。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这不是在开玩笑吧?希特勒还会这么天真,希望别人赞同自己独裁?那些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怎么会愚蠢到去葬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事情就是这么荒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希特勒在新一届国会上,发表了也许是他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领导德国重新建立在一战后的世界地位。希特勒在演说中,竭力想煽动起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一点也不困难,无论是对希特勒还是对德国人——他呼吁全体德国人"从自私自利的党争中解脱出来,在民族自觉中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
几乎所有的民主党派都被希特勒的花言巧语所打动,德国人的那种特有的黩武精神,以及对荣誉、对"铁与血"的热切渴望,指引着他们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国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年。这些在民主制度下浸泡了15年的国会议员们似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受控制,不要说是4年,即便是4天也足以摧毁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国会中并非所有党派都被希特勒所蛊惑,社会民主党领袖,可敬的奥托·威尔斯议员,昂然不屈地站出来反对希特勒的独裁,他代表他的党投反对票,并庄严地宣布,"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地保证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摧毁永恒的、不可摧毁的思想的权力!"
让我们记住这个人,这个名字,以及这个宣言,尽管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仅有84个席位,远远不及投赞成票的441之多,尽管他们的反对对大局来说无足轻重,可即便是在如此黑暗的时刻,我们也依然可以看到在那些迸闪着的绚丽的火花。
不过,今天的我们大概很难去谴责德国人当初的选择,"饿肚子的自由"的滋味,大概不会太好受,更何况,自从1918年一战失败后,德国人已经受了长达15年的窝囊气,一旦有人提出要把德国重建为全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强国,又怎能不把尊严顶在脑袋上好好爽一下呢(作为中国人应该不难理解)。
要说德国人的这种心态,看起来倒也真是蛮合理的,可不是吗,我这儿连一日三餐都发愁呢,你还在那里唠唠叨叨、罗里八嗦地奢谈什么自由,那不是扯淡吗?要是我真饿死了,别说自由,恐怕连棺材都没有呢。我想即便是在今天,也依然有不少人这样看待问题,没有生存权,哪儿来的人权?
可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你选自由还是选面包,最后的结局恐怕都不见得如何美妙,选了自由,自然免不了要挨饿,可一旦失去自由,面包能不能保得住,却也难说的很,1933年的德国人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那么,我们该如何抉择呢?我想,这种两难的抉择之所粤钊烁械嚼Щ螅(原文乱码,幸好不影响理解全文)不知你是否看过成龙主演的一部影片,名字叫作《我是谁》,片中有一场戏很有点类似的味道。成龙为了保护一张刻有秘密武器资料的光碟,被两个武术高手困在大厦天台上,那两个坏蛋对成龙说,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光碟留下,然后你自己跳下楼去,二是我们把光碟抢回来,然后把你给扔下去。乍一听起来,这两个选择好像给了成龙一个机会,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再一想,无论他选哪个,结果都一样,都免不了丢掉光碟跳下楼去,看来成龙也和我们一样遇到了麻烦。那么,成龙又是如何选择的呢?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干嘛要听你的?成龙回答说,我还有第三个选择,光碟我留下,然后把你们俩个扔下去。
成龙的这个有趣的答案也许多少给了我们某些提示,就是说两难抉择的前提不一定成立,事实上可能还存在第三种选择,即,面包我要了,可那个自由你也得给我留着。问题是,这第三种选择在现实中有存在的可能性吗?我们能既要面包又保住自由吗?还是老办法——把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然后仔细地读它一读。
1929年10月24日——对于美国人来说,如果有世界末日,那一定是这一天——这天早上,纽约证劵市场毫无征兆地全面崩溃,股价跌降之疯狂,连股票交易记录机都无法跟踪,无论是经济学家、资本家、还是白宫的那些政治家,全部目瞪口呆,毫无思想准备,更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信用彻底消失,银行出现挤兑风暴,国家财政陷入混乱,工厂停工,货品滞压,失业率迅猛攀升,这些现象都预示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危机爆发了。
有人曾问英国最有名望的经济学家约翰·凯恩斯,人类历史上是否有类似的事情?凯恩斯想了想,认真回答道,有的,那是在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前后共400年。在美国,大批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的人选择了自杀或是逃亡,就连那些大资本家们的日子也异常难熬,因为他们在银行的钱根本就拿不出来。到了1933年春季,美国国内18600家银行全部停止营业,联邦政府黄金外流已经超过2.5亿美元,财政储备还不到应付款项的1/7,这个国家实际上已经破产了,当时的美国总统胡佛甚至惨痛地说,我们已经山穷水尽。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意义最深远的一次经济危机,这场前所未有的、令人绝望的危机一直持续了3年多,波及日本、美洲、乃至全欧洲(苏联除外,因为它的经济与世界并不接轨),使得欧洲国家关系空前紧张,令日本、德国民族主义急速膨胀,间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党,就是利用这场经济危机中人们要"面包"的欲望,从国会中最小的一个党派,一跃成为全国第一大党。
如果你问独裁最容易出现在什么时候,那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你,就是在那个时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如果我们把1933年美、德两国政治领域的事件拿出来做对比的话,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雷同之处。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罗斯福在实行新政时,经常受到最高法院的肘制,每每令他万分恼火。在罗斯福刚刚当政时,这一情况还不明显,因为美国尚处在风雨飘摇的经济风暴中,大家都在齐心协力熬过这段艰难的岁月,所以他的各项法案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可以得到国会多数票及最高法院的支持,可是,经过百日新政,美国经济有了较明显的起色,大家也都回过劲来,缓了口气,这时矛盾就来了。罗斯福的民主党是在南北战争时期发展起来的,在美国政治中一直是少数党,仅仅凭借1929年的经济危机罗斯福才入主白宫,因此,作为对手共和党把持的最高法院,当然不肯给他面子,更要命的是,最高法院的几位&&&&官,基本都是林肯时代的人,用罗斯福的话来讲,是一群"马车时代"的人,保守是他们共同的特点,面对罗斯福左一个新政又一个新政,被搞得眼花缭乱,委实接受不了,起先因为经济危机而不得不授予罗斯福各项权力,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在到了该收回权力的时候了。
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从此拉开了法院与政府的权力战争。紧接着,最高法院又于5月一口气判3项新政法律违宪,到了1936年初,又废掉了6项法律,这样一来,罗斯福颁布的各项法律,已经被废除了1 0多项,新政基本陷于瘫痪状态。
我们不难想象,罗斯福是何等的窝火,要说这帮人可真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哪儿还会有闲情逸致来对新政说三道四?再说,被废除的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权利才出台的,就像前面所说的那个帕里什诉西岸旅馆案,《最低工资法》是为了救济贫民穷人,要说起来最高法院你算站在哪头的?
1936年,罗斯福再次以绝对优势当选第33任美国总统,这下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认为自己有实力回应最高法院的挑战了,他要改变最高法院的敌对态度,把后者致于自己的势力之内。可是,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的前提,也是美国立国的基石,想打破传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按照美国宪法,想扭转最高法院的乾坤,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国会修改宪法,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官,罗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国会2/3多数就这一问题支持自己修改宪法,简直就如同作梦,根本不能想,因此他企图走个捷径,由自己任命比较听话法官来主持最高法院,但这一点也很不容易做到,因为美国&&&&官是终身制,除非犯下严重罪行,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解除他们的职务。于是,罗斯福开始秘密酝酿一项前所未有的政治改革方案,那就是改组最高法院的组成机构,这一计划提出,凡是年满70岁的&&&&官,如果不自动退出最高法院,那么总统就有权再任命一名法官进最高法院,简单的说就是罗斯福来了个"逼宫退位",想利用增补多数的办法来控制最高法院。
罗斯福这一方案刚一宣布,立刻引起美国舆论大哗,不仅是对手共和党,就连民主党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几乎等于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拱手让给了联邦政府,失去了最珍贵的独立性,前任总统胡佛怒气冲冲地叫嚷着"不许碰最高法院",各家媒体难得一致地抨击罗斯福实际是想搞独裁,就连一向支持新政的国会也充满了一片反对讨伐声,狂风暴雨般的抗议信更是接连不断寄往白宫,那些在新政中获得收益的人,无论大资本家还是平民百姓,很多都站到罗斯福对立面去了,后者实在没有想到,这次可真是捅了个马蜂窝,但罗斯福岂是常人,他不为所动,坚信民众站在自己这边,他在3月9日的"炉边谈话"中,把矛头直接对准最高法院的&&&&官们,试图说明自己不是针对最高法院这一机构,而是那些保守派,想澄清他不要独裁仅仅是要维护新政的观点,并希望能够通过公众压力来制服对手。
也就在美国政治出现严重危机,很有可能倒向独裁的最关键时刻,帕里什这个小小的女工,把诉西岸旅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把九位&&&&官直接推到了斗争的最前沿。以休斯为首的&&&&官们,这时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是判《最低工资法》违宪以维护最高法院的威信 ?还是选择退让以阻止罗斯福找到迈向独裁的借口?
最终,最高法院理智地选择了妥协,判帕里什胜诉,&&&&官们考虑到,如果宣布《最低工资法》违宪,那么罗斯福很有可能以维护新政为借口,积极寻求改革最高法院,不管怎么说,百日新政毕竟拯救了美国,罗斯福在美国不乏支持者,要是有人不能看到独裁的危害性,一个劲跟着罗斯福跑,那美国的民主制度就真的彻底完蛋了,于是,最高法院就这样以战术上的失败换来了战略上的胜利,挫败了罗斯福改组最高法院的企图。
且慢,你不是说还有第三种选择吗?怎么&&&&官们没有找到?其实,你仔细想想&&&&官们判决的后果,就明白第三种选择在哪里了。判帕里什胜诉,意味着罗斯福新政的胜利,给那些陷于贫困的人们带来了面包,但同时,这一判决又在事实上驳斥了罗斯福说最高法院企图阻碍新政的观点,使后者的政治改革方案胎死腹中,维护了美国司法的独立性,就是说,美国人尽管有点"过河拆桥"的嫌疑,却得到了实惠,既拿到了面包,又保住了自由。
说到这里,你一定还记得我们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倒霉的魏玛共和国,它的那个建立在纸面上的民主制度是多么的弱不禁风,希特勒仅用手指轻轻捅了一下,整座精心构筑的大厦便轰然倒塌,连块砖头都没剩下。现在你已经看到,历史老人并没有特别厚待美国人,在那个混乱、恐怖的时代,他们遇到了与德国人同样的问题:如何维持一个脆弱的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转?或者说,民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
德国人面对"面包"的诱惑,面对天堂般的美好前景,轻易相信了希特勒的承诺,忘记或有意忘记了还有"我干嘛要听你的"这个选择,不相信也不愿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只是期待尼采式的"超人"来解救他们,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
但美国人可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他们认识到,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的英明、正确,也绝对不能把手中的权利交给他,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还记得成龙的回答吗?)。如果总统通过紧急时期国会所赋予他的权力任意影响司法独立性,甚至是违背《权利法案》的立法初衷,那么无论这位总统是否出于善意,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塌,更何况,独裁制度最大的缺点是缺乏制约机制,即便罗斯福真的是想"为人民服务",也不能肯定他的后任就是个"明君",那些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己权利的人,恰恰没有看到独裁的长远危害,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而非制度上,指望某个人的"恩赐"过活,这可不是美国人想要的,他们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国家里出现个希特勒。这种对专制制度的深刻认识,对自由权利的不懈维护,使得美国终于没有像德国一样走 向独裁。
我想,文章至此,答案已经浮出水面,清晰可见了,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都是构成民主大厦的基石。如果一个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不能保证大家都有获得面包的平等机会,哪怕再有一千条理由,也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民主的意义,正在于此。
2009-11-18
平庸的邪恶
平庸的邪恶,说得太好了。那些让人太息的悲剧,其实往往并没有一个特定的主体来承担罪愆,真正的始作俑者就在你我身边,甚至就是你我。昨日和一位好友聊天,也聊到了一个吊诡、滑稽的现象:中国人表面上宣扬大公无私,实际上却人人争相为己,恶行不绝;西方人承认人的自私,却形成了一套完善制度,发扬光大了人性中的光辉一面。不可不谓讽刺。不由得想起了北京的交通,十字路口机动车对行人从没有相让的意思,每个人都想抢自己的道儿。而在美国,“礼让行人”已成为美国人的一种习俗,如果有行人过马路,司机一定停车。细究起来,也没有法律规定汽车必须让行人,但在我看来,中美车德差异的背后,正是两种文化的根本不同所在。
在我们对西方世界了解得太多时,却对自身了解得实在太少,乃至于一切的憧憬与蓝图都是建立在一个不能融合的土地上。
首先我来讲个故事,这是发生在几年前的“安利退货门事件”,故事发生在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上海:
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跨过企业进入中国,西方世界与中国才在基本的生活层面真正开始相互接触。在跨国企业大批量迁往中国的过程中,一家名叫“安利(Amway)”的美国保健品跨国公司,也希望在这片它并不熟悉的土地上开展蓝图。
作为一家排名世界500强、并且是前三十名的国际知名企业,安利公司直销制度体系显得非常独特,并且被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另眼相看,形容为“最无懈可击的激励制度”、被哈佛MBA和中国人大MBA列为教材案例,这家公司自然是实力雄厚,对中国市场充满了期待。
然而,正是这家巨型企业,在中国最繁荣的城市上海,领略到的是东方人的不可思议之处:
刚进入中国的安利,一切制度是以它在欧美的设计为标准。按美国安利规定,产品实行“无因全款退货”:不管任何原因,如果顾客在使用后感到不满意,哪怕一瓶沐浴露用得一滴不剩,只要瓶还在,就可以到安利退得全款——注意哦,是退全款!这项制度在美国施行了很久,一直是安利公司的信誉和品牌象征,退货率微乎其微,安利的产品是优质的。然而在中国,精明的国人很快以“特色”的方式震撼了美国人:很多中国人回家把刚买的安利洗碗液、洗衣液倒出一半,留用,然后再用半空的瓶子、甚至全空的瓶子去要求全额退款。在上海,刚刚开业不久的安利公司,每天清早门口排起了退款的长长队伍,络绎不绝,人潮涌动,一时间,令安利的美国人大吃一惊。
美国人怎么也搞不明白:作为拥有半个世纪经营经验、一整套完整制度体系的安利企业帝国,他们“全额退款制度”在西方实行一直良好,为何到了中国,竟然遭遇如此数量巨大的退货?真的是产品质量不好吗,以致于引起成百上千的中国老百姓要求退货?
但由于承诺在先,安利还是顶着每天的巨大亏损,忠实履行了退货承诺。然而,令人更加惊异的现象发生了:一方面是产品销售量剧增,大大超乎公司的预期;可另一方面,拿着空瓶子前来退货的顾客也越来越多,最后竟然达到每天退款高达100万元,还得倒贴30万元产品——终于让美国安利吃不消了!从这之后,安利公司迅速对中国的制度进行修改:产品用完一半,只能退款一半;全部用完,则不予退款!自此,安利(中国)改变了其公司制度,转变了原先安利(美国)的营销模式,开始逐步领悟“中国特色”。
傻乎乎的美国人被精明的中国老百姓耍懵了,上海市民们在这场“退货风波”中或许暗自冷笑,为自己得到的小便宜而沾沾自喜。很多美国人至今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被哈佛大学引以为豪的最先进的制度体系、被誉为“完美无懈可击的一整套激励制度”,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壤上,竟遭遇滑铁卢般的惨败?
中国人,真是太奇怪了,这完全是一个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世界。
在已故的美国作家阿伦特、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的笔下,现实社会中有一群这样的人:群氓。他们并没有犯什么伤天害理的罪行,为的只是图自己的小便宜、或是盲目从众,而最终的结果却是导致了整个社会群体的混乱、更大的丑恶,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信用损害、道德损害、物质损害——如果我们倒退回30 年前,是不是能找到似曾相识的情景?),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无法从他们当中找到,因为他们每个人并不是大奸大恶。阿伦特因此也称之为“平庸的邪恶”。
事实上,这种“平庸的邪恶”现象普遍发生在我们中国民众身上,大大小小的事件,层出不穷,就在你我周围,也就是你我每个人心照不宣的小伎俩。尤其,发生在中国最发达的城市、最具有现代公民素质的城市——上海,这样一件当年轰动的“退货门事件”,无疑是给国人自己打了一记重重响亮的耳光!
透过这个经济层面的现象,我们发现的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中国现象:即使是西方最优的制度和文化(被哈佛与世界首富认可),到了中国,就陷入泥潭,不仅不能有效实行,反而被国人给“特色化”、同化了。
记不太清楚是谁(可能是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经说过一段话,大概意思是:任何制度的设计、哪怕是世界顶尖学府和精英设置的体系,都经不起中国人的糟蹋,因为中国人是最精于钻空子的,无孔不入,即使是堪称完美的制度也仍然防不胜防,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专@制手@段。
这段话大概是这个意思,一直在我脑海中印象深刻。当然,这样的话会令今天我们所有有良知、有现代公民素质的中国人感到愤怒,会刺激我们大多数网上的愤怒青年们。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我们已经是全球不可忽视的力量,能够左右世界经济格局,我们应该有条件拥有最完善的制度、应该达到美国那样的社会憧憬。怎么可以说,我们没有资格具备现代公民的素质呢?
然而事实或许恰恰正是这样:我们确实仍然是一群群氓!并且,这种群氓心理在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无孔不在。
我有几位大学同学,在政府部门的县、镇一级做公务员,多年的好友,只要有时间,平常电话、网络常常联系,都能与他们交流一些东西。有一位同学就说,现在基层的问题多如牛毛,事情不大,却整天像苍蝇一样嗡嗡地难以处置,上也不得,下也不得,上不敢得罪,下也不敢得罪,而当地老百姓的一些作为更让他哭笑不得,理想被现实的无奈取代。
他说的有一个事件很值得让我深思:一个外地货车,运的是某种食用油(大概是吧,我是听说的),行至到该乡村的崎岖道路时,因为路面不平,翻了车,货袋破了,黄油流了出来。司机急的是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这时,该地的村民们出现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越来越多,司机心想:这下有救了,有人帮忙来了!谁知这些村民们个个拿着袋子,并不是来救援,竟然是冲上前装油,一袋、两袋……装得满满,喜滋滋地拎回家去!司机惊得目瞪口呆,却又无可奈何,拦不住,而村民们更加有恃无恐,甚至去扯那些本没有破的货运袋子,把完好的口袋全撕破了,汩汩的油流出来,不长时间,一整车的货就分到了这些村民手中,他们一个个喜形于色,仿佛白白捡了天大的便宜,却把那司机气煞得是怒火朝天,却无计可施。
货运车不是一辆,后面跟着来的司机们全都怒了,联合起来找当地政府,要求赔偿,惩罚那些“刁#民”。政府倒是挺重视,派人前来处理,可村民们不答应,死活不肯把黄油还给司机,双方发生冲突,有人员损伤。闹到后来,村民们不肯善罢甘休,大骂政府是吃里扒外的东西,向着外地人,要求政府必须对村民们赔偿精神、损伤。于是乎,这件令人无奈而两边不是人的事件,最终还是让当地政府做出让步,对两方都进行安慰,自己掏腰包补偿双方,才得以消停。
该同学是当事人之一。他在大学时,也曾是愤世嫉俗的青年,侃侃而谈天下大事,动辄自言“以后我要是当政了就如何如何”之类话语,如今在基层干了两年,当年的意气风发早已不见,有的只是无奈的苦笑,说:罢了罢了,在中国,就是这样……想必再多过几年,这样的事再见得更多,也就心态麻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它风雨欲来,我已岿然不动了。
农民们辛苦,但并不一定善良;农民们不容易,但他们同样愚昧无知。对于当代的知识分子来说,我们似乎天然地把农民这个群体当作值得同情的对象,但我们恰恰没能够真正深入他们的生活,了解到他们思维的本质。这些“群氓”们在自己田间地头、自己狭小地盘上,同样为了争夺利益而相互内斗:为占小便宜而损人利己的群体思维模式、农村里为争灌水溉田而相互拆台、为争山林而两村人大打出手、为了点蝇头小利不惜偷盗电线放火烧山、还有最为频繁的地方利益两伙村民相互间、动辄就是扛锄头群殴不怕事小、或是张家长、李家短然后恩怨相互往死里整……总之,鲁迅的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中国地域差距之大,现象可谓千差万别。上海的市民们疯狂退货的举动、与田村老农们疯狂抢货的举动,在我看来,却并无二致,恰恰是映照了我们这个时代 ——或者说是千百年来一直未变的国人群体心理。我的眼前浮现出的是这样的群氓——无论是在高楼大厦的繁华城市、还是在穷乡僻壤的山间田边,他们都为着自己心里的小算盘、小利益做精确的打算,想着的是那点便宜,如何才能最快、最有效地到达自己手里?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中国特色的现象:领取退休金。
中国老一代人们的退休,通常是从自己单位、机关里领取退休金,而由于老人们的行动不便,这种按时领取退休金的行为通常由子女们代领。而在中国,许多老人去世之后,子女们不主动通知原单位、并且继续以老人的名义领取养老金的现象普遍存在,有新闻报道曾有老人去世十年后,其子女依旧在以老人的名义去领养老金。事实上,这种“群体贪小便宜”的现象在中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全国大大小小成百上千城市、乡镇,不知有多少老人的子女们在钻这样漏洞。乃至于传出某市镇的单位,大呼退休金不够发,不得已要求退休老人必须拿当天报纸亲自拍照片,证实本人还活着,才能领取养老金——当然,这引起老人们的子女群体的抗议,认为是对人格的歧视。而在领取退休金的背后,却通常是人们潜意识里的心态:反正是国家的钱,既然没阻止我领,也没发现,我为什么不领?我这不算贪污犯罪吧?
中国有成千上万个城市、乡镇和单位机关,这种公然在老人死后、继续以老人名义领取退休金的中国特色方式,数目之多,倘若真的一五一十严查起来,恐怕严重得惊人。这其中,数量上占多数是平头百姓的退休职工,他们的子女为贪图老人的几百元退休金,年年月月如此,尽管他们个体认为区区几百元并不算违法,但这种 “群体犯罪”的可怖性恰恰展现了中国人内心的劣根。这让我想起了八十多年前的鲁迅所写的《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一个有着千百年历史背景、西湖十景之一的文物建筑——雷峰塔,因为老百姓们传说此塔的砖块搬回家可以“辟邪”,于是纷纷偷挖雷峰塔的砖头,你一块,我一块,纷纷搬回家,按人民群众的说法是:我就搬一块砖头,不算犯法啊。于是,最终,雷峰塔在这样“集体无意识犯罪”的行为下,轰然倒塌,尸骨无存!
这,才是我们的人民的真实本质。
这种思维的普遍性,深入每个人的内心,不论是高高在上的官员,还是普通的平头百姓,只要任何人得到了钻空子的机会,就会不择手段地去捞取最大利益,并且,他们并不认为这是可耻,而是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切、身体力行地去为之去“争取”。
现实社会中的许多现象,给予我们一个巨大的问号:难道制度真正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吗?对于精明算计的国人来说,恐怕任何完美的制度都依然能被钻漏洞,所有的体制都约束不了国人。
当这个时代的人们在高呼“完善体制”时,我恰恰认为,制度是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其实质的问题首先在于“人”。同样是乘坐公交车,在美国为了鼓励人们出门坐公交,规定凡乘坐四十五次以上(无人监督),就可申请领取一定的奖金,美国人都很遵守这条规则,而不少中国人却借此虚报次数,以获取奖金;在澳洲,有一条规定“不得擅自从国外寄食品、或不知名中草药物进入澳洲,否则将严厉查处,如果难以查到国外的寄件人,就会对该国国内的收件人进行罚款”,澳洲人从未想过这条规则有何漏洞,而有中国人却为了整别人,竟故意寄违禁品去澳洲,利用该规则,以使收件人受到惩罚。
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里,美国、澳洲可以遵守,而国人却绞尽脑汁地寻找漏洞。对此,我们该做如何解释呢?
鲁迅笔下,雷峰塔的轰然倒塌,归功于每个“百姓”的功劳,每个人贪一点小便宜,抱一块砖回家,造就了一个悲剧。而如果全民参与这种“群体犯罪”的话,恐怕倒掉的就不只是一座雷峰塔那么简单。
我不禁要问:谁说人民就是善良的、无辜的?
如果说那些借老人名义领取退休金的子女们,贪的只是一点点小钱。那么在曾经《南方周末》所报道的一则“重庆市民假结婚骗取房子”的新闻中,我们看到的是平民百姓们更加触目惊心的“群氓”行为:
重庆市的一个小镇——人和镇,竟然在2005年创造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离婚记录。这个人口仅有2万人的小镇,短短一年时间里竟有1795对夫妇离婚,然后是假结婚、假再婚、复婚。这种滑稽的群体表演,原因在于重庆市的一份征地补偿办法规定:一、一对夫妻只能分一套房,但离了婚单独立户,就可以各分一套房,并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二、配偶为城镇户口且无住房,可以申请多分配一间屋,从一室一厅变为一室两厅。
如此优惠、良好的保障制度,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壤上,再一次遭遇类似“安利退货”般的嘲弄,这再一次让我质疑:究竟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是这个社会群体出了问题?
据《南方周末》报道,该镇的老百姓无论年龄大小,纷纷踊跃加入离婚队伍。“村里老太爷老太婆都来离婚了”,“七八十岁走不动路,儿孙扶着来的、背着来的都有,一大家人,有说有笑地排队”。面对如此离婚热潮,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徐南雄很无奈地说:“55号令规定离婚分户可分房,新婚姻法又简化了离婚程序,我们没有理由去阻止离婚。”
而对于大多数村民们来说,离婚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是更加复杂的任务:再婚。于是人们又一次行动起来,最关键的是找人。村民们发动一切亲朋好友,在政策划定的“老重庆9区12县城镇户口”范围内寻找结婚对象。村民们甚至开始“悬赏”,赏价从最初的六七千元一路飙升到上万,重赏之下“丈夫”和“妻子”源源不断涌来。
这样的事例我不想再说了,在我们这片特色的土地上,一切皆有可能。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国人对于体制、环境的超强适应能力,还有极具特色的现实想象能力,真是令人惊叹叫绝而又不可思议。
历朝历代,百姓们通常会大骂贪#官、大骂权#力垄@断者,因为那些人往往有比我们更顺捷的渠道,去获取本不应得的利益。我们常常说:官是黑的、丑恶的,而民都是无辜的、善良的——其实这是自欺欺人的说辞。在“安利退货”、“农民抢黄油”、“退休老人子女冒领退休金”这些发生在平民百姓身上的事情中,我没有发现“人民”的任何善良之处,恰恰相反,我发现的是:普通百姓只要一旦获得了某种权力(哪怕是临时的),有机会更改游戏规则时,他们表现出来的群体犯罪行为、集体窃取,与那些贪官、腐化分子的作为没有两样,甚至表现得更明目张胆,更加令人可怖,因为——每个人都堂而皇之地认为自己无错。民与官,不过是同属一个共同的群体罢了。而这个群体,就是我等诸位国人。
当阿伦特在用其笔调描述“群氓”的现象时,她是否知道,这个词语真正、彻底地适用于我们这个国度。
个体的行为,孤立来看,并不足以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而一旦这个群体的每一个人都如此的话,将会汇聚成为一股洪流,产生极大危害。对于国人来说,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公正。倘若有一天,我们真能施行一个公平公正的体制、或是自上而下的进行全面改造,那么我相信,这一切终究被国人的小便宜、小利益、小团体心理所取代,渐渐演化的仍然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你我之间的算计、抢夺,乃至亘古不变的“窝里斗”、“相互拆台”。
在今天国人的思维里,1966-1976这段延续十年的历史事件一直是国家与民族丑陋的伤疤。作为每一个平头百姓的个体,都有理由对这段历史充满了义愤填膺般的愤恨。几乎所有的人民都将其归罪于国家的领袖,认为这完全是个人集权下的恶果——这种说法尤其盛行于今天40-60岁这一代人当中,他们今天成为了社会的主导群体,自然有了对过往历史的评价权。
然而事实恰恰不是这样。如果不是国人群体本身就拥有惊人的破坏力,如果不是因为人们相互之间本就有猜忌、嫉妒、互整的传统心理,如果不是我们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积累下来的群体犯罪思维,我很难相信,仅仅凭借某个人的号召,就能掀起如此大的一股浪潮?国人的“选择性失明”的劣根性再一次暴露无遗:恰恰是 40-60岁这一年龄阶段的人们,在当年那场延续十年的事件当中,正值他们青春岁月的愤怒青年时代——正是他们,主演了这场悲剧,他们举一反三地发挥自己的破坏力和想象力,将整个民族的劣根性进行了一次经典的登场演出。
回想当年,这些20多岁的年轻人,与今天许许多多的网上的愤怒青年一样,高呼“革命”、“革新”、“造@反有#理”,对现行制度的一切充满了愤恨和挑衅,他们目中无人、见人就咬。这个群体对上级、长辈的反叛,演化成从“文#斗”的大字报、“破四旧”,发展到“武#斗”的打砸抢、抄家,红卫兵秉持着“激进的就是正义” 的狂热信仰,对国家机关、政府体系进行破坏性的冲击,尤其在对待那些当年打江山的老革命、老同志时,这些年轻人把他们内心的狠毒表现得淋漓尽致:肆意踢打、辱骂,剃成癞痢头以示人格侮辱,戴高帽、挂贴牌进行游街,私闯民宅抄家,肆意没收他人财产……这无异于一场大规模群体犯罪,而犯罪的人们竟然将此称作 “正义”。发展到后来,就是砸教堂、捣庙宇、挖坟墓、焚烧文化典籍、毁坏文物古迹,以后的受害者逐步涉及到工商业者、上层民主人士、名作家、名演员、中学教师——而在这其中,红卫兵们的内部又演化出不同的势力代表,“造反派”、“极左派”、“保守派”,他们相互间争权夺利,大打出手,俨然是整个社会以“正义红旗”的名义,变成了黑社会式的江湖世界。
中国式的“群氓”们无比狂热,群体犯罪的丑恶心理下,是比“安利退货”、“搬倒雷峰塔”严重数千倍的社会损伤。
我们需要真正反思的,是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领袖的三言两语,就能轻而易举地调动起整个群体的狂热?——这根源恰恰不在某个人的威信力量,而在于这个群体本身就拥有着恐怖的群体犯罪心态。这是一场规模浩大的“中国群氓们”的历史性演出。而作为民族的最高领袖者,无疑是洞悉了民族心理的这种丑恶心态的。只不过,领袖负责打开了这个潘多拉魔盒后,魔盒里的所有卑劣人格、心态都一涌而出,就再也控制不住,延续达十年之久。
与其说是领袖引导了民众的行为,倒不如说,这是民众们集体无意识的利用领袖的言辞、来达到人民内心深处隐藏的目的。当年的红卫兵、红小兵们肆意抄家、打人、凌辱他人的人格时,往往借助的是领袖的语录,一句“毛主席教导我们”就足以掩盖他们自身的邪恶。我的外公、爷爷当年都曾被游街示众,而将他们打倒、羞辱的那些红卫兵们,恰恰是当年那些他们用尽心血培养的青年干部。与今天的社会现状类似,在那个年代的这群年轻人心里,对老一辈人充满了不信任,在这些青年眼里,那些老顽固思想落后、早已被糖衣炮弹的“资产阶级”、“里通外国”所腐化,他们正是“祸国殃民”、“残害群众”的罪魁祸首——怎么办?红卫兵们,兄弟姐妹们,都响应起来吧,“革命无罪,造反有理”——革那些老顽固的命、打烂他们的旧世界、抄他们的家、把他们游街示众、让他们受尽折磨!——这,就是 “群氓”们心底最真实的本质,群体犯罪的最经典的一次上演。
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领袖,就有什么样的国民。我看来恰恰相反,应该是有什么样的国民群体,才会产生什么样的领袖。领袖不过是看透了民众们的内心世界,洞悉了他们的所思、所想,于是,领袖们的轻轻撩拨,就足以把这个群体引导到一个狂热的状态。与之类似,德国的纳粹思潮、日本的军国主义,都无疑彰显了这样一个事实:领袖可以更换,但群体思潮依然狂热,人民的群体思维代代相传。
红卫兵的主体正是当年20岁左右的年轻学生,正是这群愤青而无知的学生,在今天已成为40-60岁的社会中坚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这个年龄段的人们自然而然拥有了经济上、社会舆论的话语权,这伙当年“群体犯罪”的人们,没有丝毫的忏悔与反省,今天依旧用谎言自欺欺人,把历史的罪责推到某个个人的身上,却把自己打扮成无辜受害的模样——这个群体的犯罪心理,与那“安利退货”、“农民抢黄油”、“搬垮雷峰塔的百姓们” 一样,竟然表现得心安理得、理所应当!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反而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大众中的一员:既然大众都这么干了,我一个人又需要承担什么过错呢?
中国有句名言:法不责众。这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最大丑陋之处。一个人犯错,遭到千夫所指、过街喊打;而一群人犯罪,则是理所应当,集体无意识地掩饰。
这是整个民族的悲哀。
尽管今天的中国已经改革开放了30年,社会硬件方面的发达已经登峰造极。但我依然看到,上海的市民、田间的农夫乃至网络上无处不在的愤怒青年,他们的心态与30年前红卫兵没有丝毫差别。
而倘若我们将目光再回望千百年的历史长河,遥伸至历朝历代,会看到在各个时代里,这样相同本质的“群氓”是何其多也:仇视一切外来事物而又愚昧无知的义和团、刚刚进城就立刻腐败堕落的太平天国式农民、刚刚占领北京城就贪图享乐迅速灭亡的李自成农民军、把明末抗清将领袁崇焕碎尸万段、分尸吃肉的北京城百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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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鲁迅离开之后
近来,由于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新版语文教材中逐步剔除鲁迅的文章,引来一片争议,赞者有之,阻者有之。而笔者认为,在近年来对鲁迅话题经历了沉默、回避、冷淡的过程后,现在让其滚蛋,已经是时候了。
鲁迅之所以滚蛋,是因为那些曾经被其攻击、痛斥、讥讽、怜悯的人物又一次复活了,鲁迅的存在,让他们感到恐惧、惊慌、卑怯,甚至无地自容。
看看:
孔乙己们复活了。并且以一篇《‘茴’字有四种写法》的论文,晋级为教授、学者、国学大师;也不再提心吊胆地“窃书”了,而是平心静气地在网络上“窃文”了;不仅可以舒坦地“温一碗洒”,而且还能以其博导的诱惑力对“伊”来一把潜规则了,他岂能让鲁迅揭了他前世的底?!
“资本家的乏走狗”们复活了。尽管它们披上了精英、专家的外衣,但依然“看到所有的富人都驯良,看到所有的穷人都狂吠”,他们或装神弄鬼地玩弄数字游戏,鼓吹物价与美国接轨、工资与非洲接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或干脆作了外国人欺诈中国的“乏走狗”,与其里应外合、巧取豪夺。它们岂容鲁迅再一次把它打入水中?!
赵贵翁、赵七爷、康大叔、红眼阿义、王胡、小D们复活了。有的混入警察队伍,有的当上了联防队员、城管。披上制服兴奋得他们脸上“横肉块块饱绽”,手执“无形的丈八蛇矛”,合理合法地干起了敲诈勒索,逼良为娼的勾当。如果姓夏那小子在牢里不规矩,不用再“给他两个嘴巴”,令其“躲猫猫”足矣。想想,这些下做的勾当儿怎能让鲁迅这种尖刻的小人评说?!
阿Q们复活了。从土古祠搬到了网吧,但其振臂一呼的口号已经不是“老子革命了!”而是“老子民主了!”每天做梦都盼着“白盔白甲”的美国海军陆战队早一天杀过来,在中国建立民主。因为只要美国的“民主”一到,赵七爷家的钱财、吴妈、秀才老婆乃至未庄的所有女人就都是我的了!哼!而鲁迅却偏偏要我做个被世人嘲讽了数十年的冤死鬼,我岂能容你?!
假洋鬼子们复活了。这回干脆入了外籍,成了真洋鬼子。并且人模狗样儿地一窝锋地钻进“爱国大片”的剧组,演起了凛然正气、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让人好生不舒服。此种一边哽咽着颂扬祖国母亲,一边往向征中华文明的青铜大鼎里撒尿的举动,岂不是鲁迅杂文中的绝好素材?!
祥林嫂、华老栓、润土们复活了。他们依然逆来顺受,情绪稳定。因为“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这样,必须要备足了餐料。而那些准备做餐料的人,本来可以闷在铁屋子里,一边听着小沈阳的笑话,一边麻木地死去,岂容鲁迅把他们唤醒,再一次经历烈火焚身的苦痛?!
那些“体格茁壮的看客们”复活了。他们兴致勃勃地围观那些“拳打弱女”、“棒杀老翁”、“少年溺水”、“飞身坠楼”的精彩瞬间,依旧“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哈哈,仅看客一类,被你伤害的人就太多了,因为中国人几乎都愿做看客!
鲁迅之所以滚蛋,是因为当今的社会不需要“投枪和匕首”,而需要赞歌、脂粉、麻药。正如陈丹青先生讲的“假如鲁迅精神指的是怀疑、批评和抗争,那么,这种精神不但丝毫没有被继承,而且被空前成功地铲除了。我不主张继承这种精神,因为谁也继承不了、继承不起,除非你有两条以上性命,或者,除非你是鲁迅同时代的人。最稳妥的办法是取鲁迅精神的反面:沉默、归顺、奴化,以至奴化得珠圆玉润”。
如果鲁迅赶上这个时代,对于“开胸验肺”、“以身试药”、“周公拍虎”、“黑窑奴工”、“处女卖淫”、“官员嫖幼”等一系列奇闻,又会写出多少辛辣犀利、锥骨入髓、令人拍案叫绝的杂文来,想想,真是让人后怕,所幸这个尖酸刻薄的小人已不在人世了。
让我们彻底赶走鲁迅,欢迎“小沈阳”,让人们在开心笑声中忘却现实的不公和苦痛,在笑声中渐渐地麻木、渐渐地变傻……
2009-04-16
有关爱的箴言十句
第一句
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
你只要跨出第1步
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
第二句
通常愿意留下来跟你争吵的人
才是真正爱你的人
第三句
付出真心 才会得到真心
却也可能伤得彻底
保持距离 就能保护自己
却也注定永远寂寞
第四句
有时候 不是对方不在乎你
而是你把对方看得太重
第五句
朋友就是把你看透了 还能喜欢你的人
第六句
就算是believe 中间也藏了一个lie
第七句
真正的好朋友
并不是在一起就有聊不完的话题
而是在一起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感到尴尬
第八句
没有一百分的另一半
只有五十分的两个人
第九句
为你的难过而快乐的 是敌人
为你的快乐而快乐的 是朋友
为你的难过而难过的
就是那些 该放进心里的人
第十句
冷漠 有时候并不是无情
只是一种避免被伤害的工具
2009-04-05
负责任大国首先要对本国公民负责
以美国华尔街为发源地的本轮经济危机其本质是美国人最近几十年的透支消费享受世界财富,同时国家还不断鼓励从世界各国大量进口资源和优质低价产品,让国民选购消费,并实现消费积累。金融业大规模贷款发生后,以没有监管的“经济全球化”为幌子,通过创新推出衍生证券、债券卖给其他国家,向购买者承诺可获得稳定高收益进行融资,融资到位后再循环将资金贷给国内普通百姓,鼓励其进一步消费。当贷款到了极为庞大规模,国民不知道将要再买什么时,美国政府暗示资产价格将下跌,借款者将资不抵债,可考虑不还贷款。至此,许多商行、投行循环系统中断,宣布破产、倒闭。并将这近60万亿美元的窟窿露在世界面前,当其他国家因为经济或政治原因无法或不愿替美国买单时,美联储就利用世界货币的铸造权印刷美元,以近乎抢劫的方式掠夺世界财富。而象中国等几个美元资产储备大国无疑是贡献最大者,还美其名曰要当负责任大国。这简直是天大的讽刺。如果有人还不脸红的话,不是无知,更是无耻。
以牺牲环境、耗尽子孙万代资源并允许外资赤裸裸剥削本国公民的方式累积的这点可怜的储备,在今天反而成了巨大的累赘,并且除了向美国乞怜之外没有任何保障。如果前几年无法预计到今天的危机,美元资产还算是优质资产的话,那么在一年以前我们高层就已经看到美国经济危机的先兆,令人奇怪的是我们非但没有在高价逐渐减持已处在风雨中的美元资产反而大举购进,这种不可思议的反向操作已不能简单的用“能力”或“水平”来解释,其背后应有“叛国”的影子,是部分官员内外勾结的结果。
这次危机美国是最大受益者,巨大的窟窿是前几年美国人过度消费的结果,美国人享受了,世界来买单,你不买,我就印美元,抢你的钱你一点办法也没有。而我们这几年的发展实际上是把穷人的钱给了富人,实际上发展是一种假象,房价飞涨,物价飞涨,多少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在下降,现在不是萧条而是前几年透支的回补。
昨晚新闻说我国给阿富汗4500万美元无偿援助,心里已没有愤慨而是羞愧,作为中国人或许已是耻辱。从毛周开始我们就爱充当冤大头,直到今天越充越大,因为有“钱”到处捐款,到处援助,反观国内,医改让老百姓提前送终,教改把二老逼疯,房改把老百姓口袋掏空,股改把老百姓的资产充公! 连年的税收增长,挖空心思的巧取豪夺,高居的物价指数,难以置信的股市暴跌,所有的财富都已经集中到政府以及和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利益集团手中。不到1% 的人拥有国内80%的财富,在一个实际失业率全球第一的国家,一点血汗钱不用来拯救本国公民却在外乐善好施,这是何等的讽刺?!
“今天,我们的问题不在于政府的大小,而在于政府能否起作用,政府能否帮助家庭找到薪水合适的工作、给他们可以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障并让他们体面地退休。哪个方案能给与肯定的答案,我们就推进哪个方案。哪个方案的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就选择终止。而掌管纳税人税金的人应当承担起责任,合理支出,摒弃陋习,磊落做事,这有这样才能在政府和人民之间重建至关重要的相互信任。......国家经济的成败不仅仅取决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小,而且取决于繁荣的覆盖面,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让所有有意愿的人都有机会走向富裕。我们这样做不是慈善,而是因为这是确保实现共同利益的途径。”很希望我们的执政者也能认真看看奥巴马的演讲,明白作为一个大国领袖的责任。要知道,负责任大国首先要对本国公民负责!
来源:天涯社区
2009-01-27
正义有时就在突破一个“某”字
2008年12月17日揭晓的《新周刊》年度新锐榜上,简光洲这个对公众来说还有些陌生的名字,力压群雄成为该榜“年度新锐人物”,这是这份以新锐和时尚为标准的排行榜,第一次将这一殊荣颁给职业记者。
简光洲,并不是“三聚氰胺”奶粉的始发现者,他所在的媒体也不是最早捅这件事情的。但他们却是第一个点出了“三鹿”这个号称价值150亿人民币的品牌名称。而此前,许多媒体的报道,都是以“某”品牌,隔着靴子挠了几把。可以说简光洲的成功,就在于打破了一个“某”字。
而打破这个“某”字,远不是说一句话那么简单,如果真是那么简单的话,我们就无法解释,大量充斥于媒体的“某”字是如何成为风尚的?制假造假的某品牌;打了客人的某商家;不作为的某官员;贪官的某情妇。在一些媒体上,某字的用法,已到了滑稽的地步。曾有一家报纸,因为避讳太多,在同一篇文章的一段话里,曾出现过“某某和另一个某某”这样的经典句式。
新闻几个“W”中最重要的“W”——Who可以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被隐去,客观真实变成部分真实甚至反真实,真相经修剪之后,以模糊的面孔呈现在读者面前,语焉不详的报道,让读者看不到真实的情况,而陷入越看越迷糊的混沌状态中。
简光洲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个人的,这是他和他背后相信“新闻与正义”的人们共同的力量。他们用行为向媒体从业人员们证明了,成就一番新闻功业并非挟泰山过北海那么难的事,它有时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在心理上突破一个“某”字而已。(曾颖 成都 编辑)
2009-01-17
将婆婆赶出家门
如果你定期阅读《外滩画报》,寿命要比定期阅读《故事会》的读者高3岁。这话《外滩》的老总肯定爱听,但读者你恐怕觉得无稽。
不过若真的有条件做此研究(长期追踪调查),这个结论恐怕真成立。原因是《外滩画报》相对价格较高,阅读人群是所谓的中高端人士,《外滩画报》读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准在整体上可能比《故事会》的读者要高,他们患病的机率要低、得到的医疗救护也要更好。《外滩画报》读者的寿命更高是可以预期的一个结果。
但是,光看开头的那个判断,怎么都让人奇怪。原因是这句话直接省略了“阅读”和“寿命”之间的中间环节,将毫无因果关系的两个变量联系在了一起,让人乍一看,以为阅读《外滩画报》这件事可令人寿命增加。
这个例子不难判断正伪。可换个模样你就未必能识别了。
最近看到一则报道,说据英国某某报载,“有研究指出,如果中年女性与长辈们同住一起,那么她们患上严重心脏病的风险约是其他人的3倍”。
文章煞有其事地说,“这是研究人员通过对9.1万名健康中年男性和女性进行了长达14年的调查后得出的结论”,而且“如果这些女性同时还和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患病风险又会比没有子女的妇女增加1倍”。
这是为什么呢?该报道解释说,“其原因在于中年女性的多重家庭角色压力。妇女们需要同时担当儿媳、母亲和配偶的角色,尤其是很多来自于婆婆的压力,会造成高血压,甚至是糖尿病,最终都会对心脏不利”。
听起来很对,但是就像开头那个例子,“同住一起”与“患心脏病”的距离实在太远,中间不知隔了多少个因素。试想一下,和长辈同住一起的家庭,会不会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好或其他什么原因呢?只有在把类似的因素都排除了,才能下结论。两个变量相关并不能说明它们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很可能是与两个变量都相关的第三个变量造成了两者之间的相关,这叫虚假相关。当然,研究者本身可能是做了一些讨论工作的,有可能是我们的媒体在拿来时不假思索地只选取了其中的“噱头”。
该报道最后情真意切的表示,“这一结果不该成为将婆婆赶出家门的理由,因为长辈能起到阻止女性酗酒、抽烟等行为的作用。所以,是否要三代同住,需要一个综合考量”。这话没错。若真有人看了这报道将婆婆赶出家门,罪过就大了。
from 科学松鼠会
2008-12-06
机关如何纠风才有成效
按照现代政治理念,公权机关无非是给纳税人提供社会秩序等公共产品的服务部门,纳税人(公民)评价政府等公权机关的服务价值,也无非遵循投入产出的市场核算原则:期望投入少(廉价、廉洁)产出优(公正、高效)。正是基于这样一个 “公理”,所以,我们承认中国虽与欧美等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同,但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是有许多共同点的,所以,这些年,中央与地方公权机关陆续选派了不少领导干部到国外大学进修行政管理等课程。广东等先富地方派干部到英美轮训,云南等后发省份则派干部到新加坡学习。最近在网上引起热烈讨论的江西新余市和浙江温州市“出国考察”团,前者考察的题目就是人力资源和政府人事管理。这些年,这种培训和考察的开销每年以千亿元人民币计,其收效看来只能说,总不会全打了水漂吧?
请看各地仍在一如既往地整顿机关作风,这方面的新闻从未断过。最近的是广东省正在搞省直机关作风网上投票:广州市的机关作风网上“三评议”结果出来了,正在为负面内容要不要公开发生争议,市委书记朱小丹在会上痛心地说:“我都不想说,有时连我下基层办事都难”。
为什么年年整顿机关作风,机关作风年年欠佳?朱小丹坦言:“广州体制改革总体落后于发展速度,这是市委的责任。未来,我们要对城市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加上国企股份制改造,进行一次全面的改革。”全面的改革如何提纲契领抓“牛鼻子”,姑且不论,单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实了,真正朝公共财政、政务和财务信息公开的方向走,“作风”问题很可能就无所附丽了。
在我看来,从根本上说,机关作风好不好,取决于两条常情常理:其一,谁是“老板”,掌握进退赏罚之权,官员和公务员就会“讨好”谁。二是,权力需要制约,人是会变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接受公众监督。
对于第一点,我刚从台湾回来,参观了三县一市机关和“立法院”感受颇深。大陆游客去了就可看到,台北市政府门前除了一对石狮,根本就没有门禁,一楼大厅谁都可进,除了有秘书处市民服务组、综合服务咨询窗口,还有市民免费上网区、银行等设施;宜兰县政府办公大楼,一进门有各楼层办公室平面图、当日各室会议主题等预告,还有志愿者帮助县民指路、复印资料等。在任上的官员,比如台北县长周锡玮,我们见到他时,正在陶瓷博物馆与人联手作画,市民们在闲看;我们在酒吧和茶馆见到的“前官员”,就有担任过台北市文化局长的廖先生、担任过劳工局长的郑先生等等,他们就是一个个普通的市民和文化人。他们今天所做的,也不过60多年前谢觉哉谢老在延安时期早就写过的如何当好县长那一套。
关于第二点,我印象中,上世纪80年代我们的机关作风还是相当“亲民”的。我工作过的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区委大院,到80年代末都不存在“门难进”的问题:大院门口传达室值班的就是最普通的工友;抗战时期就参加革命的区委魏书记也没见摆过官威,李宪生同志调青山区当书记回汉口的家时也跟我们一样挤轮渡呢……如今的官员大不一样了,这不仅是经济发展有钱买公车了,而是官民关系疏离了。其中的缘由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但我以为,最根本的一条是,干部们不再怕群众算账揭发批斗了。整人的“政治运动”肯定不能再搞,而干部无所顾忌,不在乎群众的评价却绝非良治善治之道。所以,温家宝总理一再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没有全面的信息公开,没有广泛地对干部的批评自由,机关作风是不可能根本好转的。
道理就这么简单。
作者:鄢烈山
2008-10-04
明星代言需慎重
自国家质检总局宣布蒙牛、伊利、光明液态奶检测出三聚氰胺后,曾经代言这些牛奶产品的文体明星们也成为外界关注的新焦点。有明星愿退掉广告酬劳,有明星表示捐出,也有明星为自己喊冤。如杨澜就在博客中称,产品出问题并不能代表代言人见利忘义。“在更成熟的市场中,代言人自身行为失当而影响产品形象,或反之,都应有相应条款终止合约甚至追究赔偿。”
尽管杨澜的这一自辩颇引发了些争议,我却以为,她那个“反之”的论断其实并无不妥。明星的星途取决于公众形象,因代言产品的生产企业行为不当而影响了明星的公众形象,无疑将使明星的利益受损。从明星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上看,明星确实有权在企业违约之后去终止合约甚至追究赔偿。
当然,我的上述分析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那就是企业向明星隐瞒了其产品质量问题的真相,而明星又不知情。产品质量问题,产品的名牌或免检认证问题,都应当由国家质监部门,而不是由明星来担责。网友将目光聚焦于明星代言责任上,有避重就轻之嫌。媒体将目光聚焦于明星代言责任,则更有抓小放大,转移视线之憾。也只有对政府责任、企业责任、明星责任有客观和科学的界定,才有助于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那么,明星的代言行为难道就无可指责?依笔者之见,较之明星对产品质量的甄别义务,更值得关注的其实是明星对代言产品“现身说法”的代言方式。如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的代言人邓婕在广告中不厌其烦地重复着“选奶粉我很挑剔,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我信赖!”但邓婕女士与张国立婚后并无生育,“挑剔选奶粉”又是为谁所选?这与明星事实上难以甄别产品的质量截然不同,即便是企业要求明星如是代言,明星也完全有责任且有能力判断出这是对消费者的欺诈,并有义务坚决说“不”。
在《广告法》上,仅仅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上禁止“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从食品虚假广告危害同样巨大的现实来看,有必要禁止明星或其他公众人物以消费者的名义为某种食品作证明。明星代言食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星虚假代言。
来源:长江商报。作者:王琳
2008-09-30
周正龙案,我们都是法盲
很想比较一下辛普森案和周正龙案。如果说有不同的话,那就是:我们都知道辛普森是,而结果却不是;相反,我们都知道周正龙不是,而结果却是。
“华南虎照”的主角之一周正龙被判入狱两年零六个月,并罚银子2000元人民币。曾经把全国人民的心都给扯得晕晕乎乎的“假华南虎照”,就这样落了尘,定了埃?似乎是,至少照现在的情形似乎是。
周正龙说这件事情都是他一个人做的,并无其他人参与;但是涉及到照片的一些具体细节,自己又回答不知道。一个猎户,你说他拿相机当枪使,偶然“射”得几十张照片,全国人民还是比较相信;你说他没事在家上个网,聊个天,泡个美女啥的,全国人民将就将就,然后喝点老白干,晕晕乎乎也就信了;但是你非得说他会 PS照片,还搞得全国上下费劲劳神地评论真假,作为全国人民之一的我不得不佩服,某些人们,你们太有才了!
我高度怀疑周正龙香港警匪片看多了,并且深得《七侠五义》的精髓,在法庭上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他是不是有一种“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所谓“英雄即将奔赴法场”的激动?但是周正龙不是英雄,其他人也不是;至于是不是有人在诱导周正龙去做这样一个英雄,现在不知,法院没纠,至于将来知不知道,也只有交给将来被当作野史稗闻来被某小报的某个多事的记者发出来。
华南虎照事件不判,全国人民很气愤;华南虎事件一判,全国人民更气愤。
据说这次审理是公开审理,但最后的结果是“庭内坐席座位数有限”,周正龙的妻子也被阻挡在法庭之外。旬阳法院办公室主任接待记者时,连珠炮放出19个“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你还来接待记者做什么?干脆让看大门的老王头来露露脸得了,他也是什么都不知道。
华南虎照,周正龙是主角,但似乎还要加个补语——之一。现在周正龙说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做的,法院竟然也相信,并且以此判决,不知道法院是故意,还是轻率?
周正龙说:“我错了,我是个法盲。”其实我们都错了,我们都是法盲……
作者:张军昱 来源:长江商报
2008-09-12
裸泳只与嘴巴有关
关于裸泳和修建“裸体浴场”,最近很聒噪:性学家们开始冒出来揣测民意,探讨大多数国人是否能接受;“风化”这个词又被重新翻了出来。
修建“裸体浴场”并在其内“裸泳”,只是一部分人群在一个特定的领域脱光了衣服游泳而已。它与民意、风化、性统统关系不大,没必要摆出一副决绝的姿态用大国崛起的调子提倡,更没必要与“德”搅和在一起。
首先,裸泳不是选总统,它与民意无关。说到底,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修建“裸体浴场”其实是个商业行为,就像花60元去电影院看大片一样,只要有人愿意消费,它就有存在的价值。
其次,修建“裸体浴场”与风化无关。以国外的经验来看,“裸体浴场”一般都选址在离人群聚居区较远的小岛。
如果你喜欢裸泳,可以随时光顾,如果不喜欢,也不会摆到你眼球前,刺激你,骚扰你,它与一个地方的主流民俗从地理位置上看并不搭界。
最后,裸泳与性无关。只有生活水准低下,每日在基本欲求上挣扎的人群才会把裸和性捆绑在一起。
那裸泳与什么有关呢?一般来说,喜欢裸泳的人都是喜欢在自然里释放天性的人。但进了裸体浴场有两件事最恐怖,一是抬头发现迎面走来一个异性熟人,二是发现自己的情敌原来比自己的曲线更性感!说白了,人们不惧怕在自然面前释放自己,却不喜欢在社会关系前暴露自己。因此,能不能让人放心大胆去裸泳与人们的隐私观有关,与人们是否懂得管住自己的嘴巴有关。当人们懂得尊重他人的身体隐私,管住自己嘴巴的时候,会有更多的人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裸泳,裸体浴场自然大受欢迎。
作者:汐梓
2008-09-07
男不看A片,女不看言情
我大学时有个同学,号称A片之王。不仅自己看,还在校园网设了个FTP叫“每日一毛”,也即每天发布新的毛片,一炮而红,成为校园中的红人。一般来说,毛片看到这种程度的,大多宅到不行。我同学也不例外。而且他不仅宅,至今根本没有碰过女人。照例来说,像这样虎狼年华的饥渴猥琐单身男青,按照大家的想象,应该是留着哈喇子的人中淫魔。但事实是,这位朋友外表斯斯文文,眼镜一架,一脸青年学者气息。现在的女孩子都主动的很,可这位老兄颇得柳下惠真传,老僧入定,心似枯骨。问到何以至此,他总是淡然一笑“看多了,也就那么回事。”
我在想,A片,又害了一位正常的男青年。当年没有A片可看的岁月里,男生们满脑邪念充盈;和女孩子多说两句话,大脑就自动调到成人频道。可是在这个网络色情泛滥的当今,曾经的淫男们离开了电脑,居然对生活中的女人没了想法,甚至没了性欲,这不能不成为信息时代人类异化的经典案例。
何以至此?阈值使然。也就是不断的看A 片,抬高了男人们欲望的触发点。在上个世纪初,女人旗袍坐下时偶尔可一瞥的白花花大腿就可以触发老夫子们的欲念;阿Q同学和小尼姑对话两句就能爽上三天。可是100年后,看着满屏的器官进出,很多人居然会叹上一句:没意思。这就是时代的变迁,使得阈值不断上升的最好例证,也是社会学家和性学家研究的极好课题。
北欧和荷兰是世界上最开放的地区。你一个女孩子想露着奶满街跑没人管你,甚至都没啥人看你(很打击人吧)。阿姆斯特丹号称性都,想玩SM抽大麻统统合法。而这些地方恰恰是全世界性犯罪率最低的地区。而阿拉伯世界,女人唯一可以露出的地方是眼睛,阿拉伯男人有这世界上最强烈的性欲,甚至到了猥琐的程度,不信的话女孩子可以自己一个人到迪拜旅游一次见识一下。所谓压抑的厉害反击的更厉害。伊斯兰对性的强烈压制却意外的降低了阿拉伯男人的性阈值,北欧的开放却使得男人们曾经沧海难为水,这就是阈值理论最好的应用范例。
再举个最极端的例子吧,释迦牟尼本来是个印度的王子,很早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活的很厌世。其父为其选来印度最妖艳美丽的女子想以此来拴住他。但是美酒美女对他的边际效用已经小到忽略,世俗(食欲肉欲)的一切无法使他获得更高的满足,只有离开世俗创造佛教去了。这个例子之所以极端,是因为他一出生就享受物质的极大满足,导致他的阈值高到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程度,最后凡是物质都无法使他快活。中国的例子是贾宝玉,从小活在女人堆里,最后也做和尚去了。好玩的是,真正自小出家的人却未必能忘却世俗。所以《水浒》里会有和尚最淫一说,潘巧云与淫僧那一段有很精妙的点评,大家可以自行学习。盖因为自幼出家的人,从未享受过世俗的快感,所以阈值很低,一点就着。能大彻大悟的慧根人士,往往反而是富家子弟,也就不奇怪了。
男生如此,女人亦然。过多的韩剧,泛滥的矫情将正常的女生活生生逼成大龄剩女。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爱无能”,归根到底也是阈值作怪。其实各个时代的男男女女,大抵都是差不多的,不会有一个时代比另一个时代特别优异或劣质的情况出现。本来少女看见年轻男子怀春,是老天爷安排的正常心理活动,为女大当嫁做好准备。现在这个自然的程序被突然打断,横插10部韩剧,部部男一号多金英俊完美,还有若干男二号三号争抢。电视机前的女人们于是看傻了,爱情阈值被活生生地抬到天上。本来挺好的邻家男子,结果和电视里一比,实在不堪一击;甚至身边不多见的优秀男人也看不上,于是一个个坐地起价,少女熬成老妇。男人也一样,每每看到有谁发个贴秀个美女的,总有一帮猥琐男在那里挑剔:腰太粗、腿太短。拜了这些人,比这个难看一半的女孩子能在你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你就狠狠上香吧。都是被发达的传媒给害的,什么毛病。
原文:天涯杂谈
2008-07-10
燃油税改方案不能闭门造车
7 月8 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接受专访时表示,国家将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7 月9 日《嘉兴日报》)
好一个“择机出台燃油税”。百度一下“择机出台燃油税”,找到相关网页69000 个;百度一下“燃油税”,找到相关网页200 多万个。开征燃油税的提法,始于十年之前;择机出台(开征)燃油税的预告,几年前就有了,可似乎时机总是不成熟,让我们无“机”可“择”。
哪些方面的时机不成熟?摆在台面上的是油价不稳定、成品油形成机制不健全,没摆在台面上的,其实民众也知道,那就是“费改税”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公路收费系统职工的安置问题。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职工利益当然要维护,但这显然不应成为阻碍燃油税改革的理由。据悉,目前世界上有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燃油税,人家是怎样协调各方利益的,我们不妨参照一下。
更让人费解的是,燃油税究竟打算怎么改,我等普通百姓一直无从知晓,连大致方案都不清楚,只听有人一遍遍重复说要“不断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显然,这里的“不断完善”更多的是有关方面关起门来讨论修改,而公众则没有参与博弈的机会。而燃油税改革,涉及的是千百万普通百姓的利益,闭门造车搞出来的燃油税改革方案,即使有关方面都觉得很“完善”,公众也未必会满意。
实际上,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关于“择机出台燃油税”的公开报道,虽然年年岁岁极相似,但是岁岁年年略不同。对于燃油税改革,我等很多人仍是一头雾水,只能根据语焉不详的新闻报道加以猜测,比如征收燃油税后,除了养路费似乎要取消外,还有哪些费用将取消或保留?成品油价格预计上涨多少?有车族的负担将会减轻还是加重?
在一个民主法治国家里,在一个涉及公众利益的税改问题上,公众对一个即将出台的税改方案不知究竟、无缘参与,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关起门来搞改革,这样的改革难免一次次“难产”,缺乏公众参与的燃油税改革方案,也注定难以“完善”。只是希望,反反复复搞了这么多年、备受关注的燃油税改革,最后不会只有“大山临盆”式的轰轰烈烈。
作者:晏扬,来源:长江商报
2008-06-02
请问“有关部门”何处找?
网上有个段子问:中国最难找的部门是哪个部门?答:有关部门。4月28日的《安徽日报》有篇不足80字的报道,堪称绝佳的注脚。兹将全文抄录如下:4月22日,有关媒体发表《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的文章后,引起了我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近日有关部门已派员赴阜阳进行调查。 这包括署名在内的72个字中,先后出现了“有关媒体”,“有关方面”与“有关部门”,可谓“集‘有关’之大成”。按理说,李国福事件中的“有关部门”并不难猜测。举报人李国福是在位于监狱内部的医院死亡的,监狱的主管机关和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理应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而具体经办李国福案的也是检察院,且民间多质疑此案系当地主要官员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为澄清事实,更高层级的检察机关理应对此展开独立调查。当然,上级纪检机关也可能介入。
然而,我们在有关媒体对“有关部门”的报道中,却看不到任何检察机关或纪检机关的身影。5月7日的《中国青年报》倒是提供了另一个消息,死者家人称,迄今为止没有任何调查组成员与他们或代理律师接触。“有关部门”就是不来找你。你想找“有关部门”去,可“它”无名无姓,上哪找呀!现实中,类似这样的专案调查,信息多不透明或至少是公开不及时导致了受害人有冤无处诉。
在笔者看来,不管事件有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这四个“有关部门”都应主动履行职责。问题是,即便从官方媒体公布的消息看,4月28日之前,“有关部门”就已派员进行调查。而10天过去了,调查进展如何,“有关方面”依然讳莫如深。这怎能不引发新一轮的舆论?如果在“有关人士”的眼里,本文也属于“ 妖魔化阜阳”的一分子,那么请“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先行自问一下,造成民众质疑的根源究竟在“民众误读”呢,还是在“有关部门”的信息不公开? 这包括署名在内的72个字中,先后出现了“有关媒体”,“有关方面”与“有关部门”,可谓“集‘有关’之大成”。按理说,李国福事件中的“有关部门”并不难猜测。举报人李国福是在位于监狱内部的医院死亡的,监狱的主管机关和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理应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而具体经办李国福案的也是检察院,且民间多质疑此案系当地主要官员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为澄清事实,更高层级的检察机关理应对此展开独立调查。当然,上级纪检机关也可能介入。
然而,我们在有关媒体对“有关部门”的报道中,却看不到任何检察机关或纪检机关的身影。5月7日的《中国青年报》倒是提供了另一个消息,死者家人称,迄今为止没有任何调查组成员与他们或代理律师接触。“有关部门”就是不来找你。你想找“有关部门”去,可“它”无名无姓,上哪找呀!现实中,类似这样的专案调查,信息多不透明或至少是公开不及时导致了受害人有冤无处诉。
在笔者看来,不管事件有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这四个“有关部门”都应主动履行职责。问题是,即便从官方媒体公布的消息看,4月28日之前,“有关部门”就已派员进行调查。而10天过去了,调查进展如何,“有关方面”依然讳莫如深。这怎能不引发新一轮的舆论?如果在“有关人士”的眼里,本文也属于“ 妖魔化阜阳”的一分子,那么请“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先行自问一下,造成民众质疑的根源究竟在“民众误读”呢,还是在“有关部门”的信息不公开?
2008-04-29
血汗工厂事件:工会不是裁判者和辩护者
近段时间,媒体和网络有报道称张茵的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引起了各方强烈反响。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26日接受采访时称,广东省总工会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张茵的玖龙纸业存在管理问题,但还不算是“血汗工厂”。(4月27日新华社)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它并不具备政府劳动部门的行政裁判权,更不具备法院的司法终裁权。“血汗工厂”,是对严重侵害职工利益的无良企业的一种形象说法,其实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定标准。既然没有“血汗工厂”的标准,工会方面匆忙辩驳玖龙“但还不算是”,不知道依据何在。
而且,SACOM指责玖龙为“血汗工厂”之时,明确指出了它在事故频仍、罚款敛财、长期违规等方面的问题乃至细节。经过工会方面的调查,“劳务派遣工”问题、“以罚代管”问题等违法行为都存在,需要整改。既然工会调查所拿出的事实,也从一定程度上证实了SACOM没有说谎,那么在没有将对方的论据推翻之前,有什么底气去否认对方的结论呢?
工会介入“血汗工厂”事件的目的,是要以此为举报信号去查明侵害职工利益的事实真相,并敦促企业遵守法律改善职工待遇。代替政府部门去作出裁决,甚或直接替企业进行辩护,这都不是工会应该做的事情。即便企业真的认为受到了诋毁,它自己可以说话,代表它的行业组织可以说话,甚至不妨诉之于法院。本为职工维权而生的工会不是专注于改进职工待遇,而是急于替涉嫌的企业鸣冤叫屈,看懂这一幕不容易。
玖龙是否是血汗工厂的问题,请政府职能部门来回答。SACOM是否诋毁玖龙的问题,请玖龙诉诸法律去解决。既然玖龙确实存在侵犯职工权益的种种问题,工会的作为应该体现在解决这些问题上面。
长江商报:周东飞
2008-04-07
再论许霆案:以成熟的心智面对法律
就许霆个人而言,那也许是一个从惊异好奇到紧张激动、忐忑不安,再到恐惧、彷徨,直到决然离去,最后到破罐子破摔的过程。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它需要多种因素的巧妙组合。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够在前期的任何一个阶段帮他一把——比如说明情况和劝解,也许他就不会有今天。但我们没有,我们只是简单但却并不错误地认为:这家伙有问题,恶意地取走本来并不属于自己的钱;同时我们并没有设身处地地去想象:当我们面对这样的ATM机时,我们又会怎样?
法律之于社会,并不只是在人们做了坏事后进行惩罚——这只是法律最低级,也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作用。但遗憾的是,这一观念却深入我们的脑髓。法律,包括施行法律的人,更应该拿法律来拯救而不是惩罚那些可以拯救且不需要惩罚的人。如此,法律与社会之间才能形成良好的互动。
但后来的讨论却引发了我新的担忧: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完全站在了许霆这一面,甚至认为他连民法上的不当得利都不构成,而ATM机的出错只是天上的馅饼幸运地砸在了他的头上,或者就像不小心中了彩票一样!我想,有必要就此作进一步解释。
许霆与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他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不断地取钱,实际上是在利用银行一方的错误“恶意”地从合同的履行中获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但这并不能被视为“秘密窃取”,因为根据许霆的交代,他取完钱后还等了两天,等着银行来索要。这说明他知道这不是他的钱,他也知道银行一定会通过交易记录查到是他取的钱。再者,用自己的卡“盗窃”显然是愚蠢的,因为这等于是自投罗网。尽管愚蠢的贼并不少见,但其愚蠢的性质显然与本案不同。可以设想:如果许霆在得知ATM机出错后拿别人的卡取钱,性质可能就不一样了。
此间有很多人举别人丢失的钱包、超市购物等来说明许霆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但我认为这些例子都与本案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反证许霆的行为不属于秘密窃取:曾有一次我利用银行的自动存款机存钱,结果机器出错吞了钱而没有入账,我当即跟银行工作人员举报了此事,最后于一周后入了账。我可以问:在我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银行因为自己的过错吞了我的钱,应不应该算犯罪——夸张一点,强行吞钱是否应算抢劫?而且这一周并没有给我计算利息。
我们还可以再问:如果许霆在等待的那两天中将钱还给了银行还是不是盗窃?如果他在流浪途中幡然悔悟还了钱还是不是盗窃?或者如果今天许霆将钱还了银行,还钱的时间是否会影响对许霆行为的定性?两个例子一对比,问题就出来了:为什么银行可以错误、蛮横地利用客户的无辜,却不能容忍客户对银行过错的错误利用?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当然,说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并不意味着他不应该受到谴责或惩罚,也不是说他没有恶意,更不是说他不应该承担责任;我只是说他不应该受到刑事惩罚。不当得利依法当然应该返还,许霆如此的恶意我甚至认为他应该返还其间的活期利息。至于ATM机厂对银行的赔偿,那是它们之间的事,这并不能豁免许霆的返还义务。
许霆案就要结束了,但完全否认许霆责任的观点无疑是矫枉过正。网络时代的人们总是充满了反叛,有时甚至是以法律的名义。但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对社会的发展同样毫无裨益,固执保守的另一端是放纵和自我中心。民众、社会、法律、道德之间是一个复杂的互动,它不仅需要我们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更需要我们有一颗成熟的心智:我们的权利不应被侵犯,但我们也要学会尊重法律。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转自长江商报
2008-01-30
“视觉级差”里的茅于轼先生
“茅于轼风波”依然余波未了,魏英杰先生刊发《不要指望经济学家都为公众代言》一文,很干脆地提出抛弃“茅于轼们”,去寻找自己的利益代言人(1月12日《中国青年报》)。其实,任何人真正的“利益代言人”就是自己,另一位“别的人”也不一定靠得住,因为芸芸众生生活在不同的“视觉级差”里。
所谓“视觉级差”,简单地说,就是有人看见脑袋,有人看见胸脯,有人看见大腿,有人则看见脚脖子;就像电视片《大国崛起》,普通公众看到的是“原来人家这么精彩”,而智识阶层看到的是普世价值软实力的没有涉及。大家看到的不同侧面,都是真实的,这不像瞎子摸象;但是“视觉级差”里的认知者,通常都拿局部真实来替代全部真实,谬误从此产生。
同是经济学家,张维迎和茅于轼都赞成提高大学学费,这就是“学家”眼中的视觉对象;而普通老百姓特别是网友一片反对声,这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另一种对象、另一种结果。同样,茅先生所见的我国高校穷学生的比例,“只占”到10% 到20%,他显然是看见一个“少”字,而我却看见这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贫穷学生占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太多了。
我国的学费已经不低了,但 “视觉级差”中的茅先生看到的却是“不高”。而少收少补也好,多收多补也罢,不管是哪种方法,都是对学费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方式、一种路径。不同的路径,所要抵达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能上得起学。所以茅先生的理论本质也是良性的,绝非劫穷济富,不应该受到那么多的谩骂。
哈佛大学的做法,或可值得借鉴。为了帮助寒门子弟“减负”,哈佛在去年12月10日宣布,出台新的财政计划 (12月17日《报刊文摘》。根据哈佛的新规,年收入在12万到18万美元之间的家庭,学生支付的学费仅为年收入的10%;6至12万的,拿出低于10% 的收入用作学费即可;而收入低于6万美元的家庭,则免除学生所有学杂费。这总体上就是直接减免、分类对待,而不是“先交后补”,这与我们茅先生的设想是不同的方向与路径。
茅先生“先交后补”、“多收多补”的构想,须有很多的外设条件,才有望“兑换”成现实。比如,大学环境是法治的,资源配置是公平的,教育体制是非官场化的,而我们难就难在这些方面。在法治化程度不高的地方,资源配置多一道环节,流失就多一分可能。美国是法治很健全的国家,要说哈佛采用资源重新配置的方式,必定会公平得多,但他们也没有采用,而是直接的减免。
我们要进行“先交后补”,必然就产生双重难度:“先交”高学费,这是第一重难度,这对许多贫困家庭来说就已经难于上青天了,要借、要讨、要贷、要欠、要慈善救助,哪个都是难事;“后补”同样不容易,因为我们的高校早已严重官场化,高收入得来的学费,很多用于行政支出了;一两所学校、在一两个开明领导手上,完全可能做得到,但全国那么多高校、那么多官员化的领导,这就难保证了。
所以,如今征收高学费,最后的受益者很大可能就不是贫困生。“视觉级差”中的权力方,看到的对象大抵就是这“自肥”的“好处”;所以他们听了茅于轼先生的建议,恐怕早就三把钥匙挂胸口——开心开心再开心了。
徐迅雷 (作者系《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员、杭州市政协委员) 来源:长江商报
2008-01-26
大可不必联手抵制春晚
至于五名学者发起的抵制春晚宣言,则大可不必。春晚再铺天盖地,毕竟不是强制性收看,你完全可以拒绝,并影响你周围的人不看。我不爱看,可我的家人很爱看,看得津津乐道,我不希望他们强迫我看,我也不希望把我的观念强加给他们。爱看不看,是每一个人的自由。五个学者也好,十个博士也好,无论他们抵制的是一部电影还是一个电视节目,无论他们的理由我基本认同或深感荒谬,抵制若只是个人行为当无可厚非,但若意图影响官方封杀该节目,那就是以个人喜好来决定公众的娱乐取舍,是在剥夺他人的选择权。
说句公道话,春晚不仅整体制作水平不差,偶尔也能推出好节目。它的问题是,它云集了全国最大的大腕,但同时却千方百计削弱他们的创造力,非但不鼓励创新,反而把锐气全给磨平,最后,能上台的往往是不失不过、反对声音最少的作品。对于文化娱乐,温吞水不是最佳策略,但瞻前顾后、面面俱到来考虑,无奈它是惟一的选择。
长江商报眉批:“抵制”这个词,近年来还颇常见。有些人太看重自己的喜好,太把自己当回事情,于是希望“推己及人”,让别人的喜好跟着同化掉。所谓“抵制”,无非是让大家统一行动起来,把那些不入自家法眼的东西从大家的眼球下封杀掉。春晚好不好看,不需要有什么答案,或许唯一合理的答复是:爱看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