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由于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新版语文教材中逐步剔除鲁迅的文章,引来一片争议,赞者有之,阻者有之。而笔者认为,在近年来对鲁迅话题经历了沉默、回避、冷淡的过程后,现在让其滚蛋,已经是时候了。
鲁迅之所以滚蛋,是因为那些曾经被其攻击、痛斥、讥讽、怜悯的人物又一次复活了,鲁迅的存在,让他们感到恐惧、惊慌、卑怯,甚至无地自容。
看看:
孔乙己们复活了。并且以一篇《‘茴’字有四种写法》的论文,晋级为教授、学者、国学大师;也不再提心吊胆地“窃书”了,而是平心静气地在网络上“窃文”了;不仅可以舒坦地“温一碗洒”,而且还能以其博导的诱惑力对“伊”来一把潜规则了,他岂能让鲁迅揭了他前世的底?!
“资本家的乏走狗”们复活了。尽管它们披上了精英、专家的外衣,但依然“看到所有的富人都驯良,看到所有的穷人都狂吠”,他们或装神弄鬼地玩弄数字游戏,鼓吹物价与美国接轨、工资与非洲接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或干脆作了外国人欺诈中国的“乏走狗”,与其里应外合、巧取豪夺。它们岂容鲁迅再一次把它打入水中?!
赵贵翁、赵七爷、康大叔、红眼阿义、王胡、小D们复活了。有的混入警察队伍,有的当上了联防队员、城管。披上制服兴奋得他们脸上“横肉块块饱绽”,手执“无形的丈八蛇矛”,合理合法地干起了敲诈勒索,逼良为娼的勾当。如果姓夏那小子在牢里不规矩,不用再“给他两个嘴巴”,令其“躲猫猫”足矣。想想,这些下做的勾当儿怎能让鲁迅这种尖刻的小人评说?!
阿Q们复活了。从土古祠搬到了网吧,但其振臂一呼的口号已经不是“老子革命了!”而是“老子民主了!”每天做梦都盼着“白盔白甲”的美国海军陆战队早一天杀过来,在中国建立民主。因为只要美国的“民主”一到,赵七爷家的钱财、吴妈、秀才老婆乃至未庄的所有女人就都是我的了!哼!而鲁迅却偏偏要我做个被世人嘲讽了数十年的冤死鬼,我岂能容你?!
假洋鬼子们复活了。这回干脆入了外籍,成了真洋鬼子。并且人模狗样儿地一窝锋地钻进“爱国大片”的剧组,演起了凛然正气、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让人好生不舒服。此种一边哽咽着颂扬祖国母亲,一边往向征中华文明的青铜大鼎里撒尿的举动,岂不是鲁迅杂文中的绝好素材?!
祥林嫂、华老栓、润土们复活了。他们依然逆来顺受,情绪稳定。因为“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这样,必须要备足了餐料。而那些准备做餐料的人,本来可以闷在铁屋子里,一边听着小沈阳的笑话,一边麻木地死去,岂容鲁迅把他们唤醒,再一次经历烈火焚身的苦痛?!
那些“体格茁壮的看客们”复活了。他们兴致勃勃地围观那些“拳打弱女”、“棒杀老翁”、“少年溺水”、“飞身坠楼”的精彩瞬间,依旧“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哈哈,仅看客一类,被你伤害的人就太多了,因为中国人几乎都愿做看客!
鲁迅之所以滚蛋,是因为当今的社会不需要“投枪和匕首”,而需要赞歌、脂粉、麻药。正如陈丹青先生讲的“假如鲁迅精神指的是怀疑、批评和抗争,那么,这种精神不但丝毫没有被继承,而且被空前成功地铲除了。我不主张继承这种精神,因为谁也继承不了、继承不起,除非你有两条以上性命,或者,除非你是鲁迅同时代的人。最稳妥的办法是取鲁迅精神的反面:沉默、归顺、奴化,以至奴化得珠圆玉润”。
如果鲁迅赶上这个时代,对于“开胸验肺”、“以身试药”、“周公拍虎”、“黑窑奴工”、“处女卖淫”、“官员嫖幼”等一系列奇闻,又会写出多少辛辣犀利、锥骨入髓、令人拍案叫绝的杂文来,想想,真是让人后怕,所幸这个尖酸刻薄的小人已不在人世了。
让我们彻底赶走鲁迅,欢迎“小沈阳”,让人们在开心笑声中忘却现实的不公和苦痛,在笑声中渐渐地麻木、渐渐地变傻……
2009-08-26
鲁迅离开之后
2009-08-15
急刹车
深夜,一公交车最后一班后准备交车,司机回头看,还有一位白衣的女士,坐在最后一排。司机继续开车,看看倒车镜,那女的没了,大惊~~赶忙急刹车,回头一看,又坐那里,司机心虚的又转过头继续开车,小心的又看看倒车镜,女人又没有了,巨惊赶忙又急刹车,回头一看,那女人又出现了。
司机面临崩溃,一身冷汗转过头继续开车。第三次司机又看看倒车镜,那女人又不见了,司机已经崩溃了,又是一个急刹车,但没有在转过头去,这时那个女人缓慢的走到了他的面前,头发凌乱,满脸是血,滴在他的脚上,司机身体已经僵硬了,不敢转过头去看她~
那女人用很低沉的声音说:“老娘和你有仇啊?老娘一蹲下绑鞋带,你就急刹车,一蹲下绑鞋带,你就急刹车,一蹲下绑鞋带,你就急刹车……”
美国律师的故事
有个律师,去乡下打猎,砰一枪,一只鸟掉下来了,掉到了农民的地里。农民拿去了,律师过去索要,农民说:掉到我地里,我就有权不给你。律师说:我是律师,信不信我把你告得倾家荡产,不要说鸟我给拿到手,就是你这地,我也能给夺过来。农民说:在你们地盘上这话我信。不过入乡随俗,在我们这里,我们遇到什么纠纷,不是这么解决的。律师问是怎么解决的?农民说大家轮流踢,每人每回踢对方三脚,踢到最后谁受不了了谁认输。你先来吧。
律师转念一想,说也不知道这踢是真是假,让他先来好了,轮到我,我加倍奉还便是。于是他让老农动脚。老农于是开始踢了起来,第一脚,踢到了律师裆部,律师一下子就趴了。第二脚,踢到了律师头部,律师就如同被鲁智深暴打的镇关西,眼前全是红红绿绿的星星,第三脚,踢到了律师肚子,律师差点把三年前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律师勃然大怒,心想轮到我,你死定了。于是他叫老农准备好。老农说:你赢了,鸟你拿走。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有的比赛,或许你像是赢了,但是你会赢得很惨。
自杀案
1994年美国报界评出十大最离奇的新闻。
其中一件新闻是这样的: 这一年的3月23日,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
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
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 部跳下自杀的。
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 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 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 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当时,九楼的 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 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根据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
当老先生面临杀人罪的指控时,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们俩当时都以为枪里 面是没有子弹的。老先生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多年以来与 老伴争吵时一直有的一种做法。他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如果老两口的话属实,那么 这就是一起误杀的案子。
问题的关键就是子弹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什么人装进去的。警方在调查中找到了一名证人,这名证人证明在案发六周之前亲眼看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往这把枪里面装了子弹。警方从更深入的调查中得知,因为老太太决定停止给成年的儿子经济支持,这个儿子怀恨在心,起了杀意。他知道他的父亲有用枪恐吓老太太的习惯,所以就给枪 装了子弹,希望借父亲之手杀了母亲。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
所以,此案就成了 老夫妻的儿子对罗纳德·奥普斯犯下了杀人罪。
但是,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 德·奥普斯本人。
他由于借刀杀人之计一直没有得逞,心生沮丧,于是,在1994年3月 23日这一天他决定从十层高的楼顶跳楼自杀,然而却被从九楼窗户射出的子弹打死了。
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自己杀了自己,所以此案最后仍被认定为是一桩自杀案
2009-08-08
2009-08-07
2009-08-01
转笑话两则
和同学一起吃饭,我点了个肉沫粉条,其间,我夹了一根粉条,很长,我坐在位置上手举到了最高还是没完,我就举着站了起来,还是没完,接着我就站到食堂的凳子上,终于完了,我这时高兴的对同学说:“我靠,这粉条好长啊!”同学低头在笑,也不回答我,我再四周一看:天,整个食堂的人都在看着我。
有次等公车时旁边有个买卖糖葫芦,买了一个刚吃两口,公车来了,上车后我旁边坐了一个妈妈抱着一个小朋友,那个小朋友就一直在看我吃糖葫芦,搞的我怪尴尬的,加快速度吃完。谁知道就在我吃最后一口的时候那个小朋友狂哭,边哭还边用哽咽的声调和他妈妈说:“那个阿姨坏,一个人把糖葫芦全吃完了。”
备注:
我试图把上面的消息分两条帖到tritter里去,却每次都不成功。要我重新登陆。
字数是没有超过140的。原因是什么?
其它的消息都能成功post。
请相关童鞋再试试是否如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