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2

十年前看不懂的《大话西游》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故事,叫做《大话西游》。
  世界是巨大的枷锁,你不得不重复自己或是别人的生活。

  记得长辈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成熟。

  真切地为自己的不俗喝彩,在深切的郁闷中,突然就看懂了《大话西游》的开头: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 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九七一师兄曰:“大学的孩子都是玻璃罐里养蛤蟆,前途光明出路不大。”再贴切不过。大闹天宫无非是大学四年的黄金时光罢了,找到工作走上社会任你盖世的才华浑身的个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来压。只有戴上紧箍咒取经去,九九八十一难,做一个奇奇怪怪的佛。你别无选择。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岳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山贼。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棋盘的中央。
  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1)一个人给他三颗痣(2)戴上紧箍咒(3)打败牛魔王(4)西天取经。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
  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
  而现实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
  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紧箍咒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而戴上紧箍咒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有取经去。
  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我曾无数次在网上反映过类似意见,搞得很累。爱情是那样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过。 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
  紧箍咒,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
  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
  永别了,激情四溢的花样年华!永别了,神采飞扬的青春岁月!永别了,同学!永别了,爱人同志!至此后漫漫长路我独行。
  望着荧幕上扛着金箍棒的悟空,忽地明白了本班男生什么自称光棍。向光棍行者们敬礼!

  全片最后一句台词是:“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哟,象一条狗。”
  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许……面对爱情这些都是琐碎,不值一提。
  爱情就是爱情,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能与爱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滚一边儿去。
  你爱了,难道还不够吗?
  悟空爱了,不论晶晶还是紫霞,他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晶晶爱了,那个弃她而去的悟空,“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会开心。”
  紫霞爱了,“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孙悟空会爱白骨精,八戒爱上了蜘蛛精。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
  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让我去,过程就是结果,无悔。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先亲我一下。”
  
  爱是身不由己。
  晶晶口中道:“我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心痛了。”可还是要为他拔剑与人拼命。
  至尊宝梦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觉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钱。
  紫霞说:“就象飞蛾,明知会受伤也要扑到火上。” “我无力抗拒,向你狂奔去。”无可救药的痴迷。
  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
  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跳下崖去。
  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
  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爱深刻莫测。
        
  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 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不过还是要为他挺身而去无限牺牲,像春三十娘为八戒放下断龙石与牛魔王同归于尽。

  晶晶爱悟空,至尊宝爱晶晶,紫霞爱至尊宝,“他爱你你爱我我爱他”,千古无解的方程。《白马啸西风》里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所以紫霞说:“爱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苦。” 晶晶找不到那个抛弃她的悟空(象不象殷离),告诉至尊宝:“你经过五百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不懂爱情,懂得爱情后却失去了可以相爱的时光。
  最绝望不是他不爱你或他离你而去,最绝望是你忘记了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请记住下面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也顺便记住这段话的原版,在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里:“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我希望它永远都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 总有一天,你会在灵魂最温柔的一隅为她重复这段话,为了你们即将封存的一万年。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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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6

在美国焚烧国旗是否合法?

一七八七年美国的几十位先贤聚会费城,坐而论道四十余天,连争带吵为新生的美国妥协出一部流传至今的宪法。它虽然对政府权力作了框架,但对百姓的权利却未加说明。于是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J.Madison)起草了一部《权利法案》交由国会通过,成为宪法的十项修正案。此案的第一条就是民众“有言论自由”,百姓们的畅所欲言遂有了护身符。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宪法解释的变化,言论的自由被最高法院逐渐理解为表达的自由(free expression)。据此,有些好事者不满足于畅所欲言,更想利用“表达的自由”来为所欲为,这就有了著名的“德州诉约翰逊案”(Texas VS.Johnson)。
一九八四年美国共和党大会在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举行,反对里根政府内政外交的人则在会场外示威,其中一位约翰逊先生焚烧美国国旗以泄愤,并兴高采烈地围着燃烧的国旗大叫“红、白、蓝,我要让你成碎片!”德州当局以有意损坏国旗罪逮捕并起诉约翰逊。官司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五年以后,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最高法院以五比四一票之差判定:在公众示威中焚烧国旗是一种受到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表达自由”保护的行动。
这一判决不仅使约翰逊无罪开释,更重要的是,它使美国四十八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有关国旗保护的地方法律失效。
那些视国旗为民族象征的美国人被激怒了。他们强烈的爱国心受到损伤。 当时民意调查表明,四分之三的美国人希望用法律来保护国旗。他们的愿望在国会中迅速得到表达。当年十月,国会通过了一九八九年《国旗保护法》,但这一法律立即受到支持焚旗为宪法权利的人的挑战。就在该法生效的当天(十月三十日),一位叫埃里奇兰的女士以身试法,在国会山下当众焚旗,因为她知道这个案子必然会上诉到最高法院。在“美国诉埃里奇兰等人”一案中,尽管有群众和国会的压力,最高法院依然我行我素,再次以五比四的票数在一九九○年六月十一日宣布一九八九年《国旗保护法》违宪,重申其焚旗合法的立场。反对焚旗的人(姑且称之为护旗派)于是只好寄希望于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来保护他们神圣的旗帜。十天后,护旗派在众议院提出了一项保护国旗的宪法修正案,但因未达到三分之二多数而未能通过。参议院的护旗派也以五十八票赞成四十二票反对面临同样的遭遇。但国会外的护旗派不肯善罢甘休,爱国的激情以及大多数美国人支持保护国旗的事实,促使他们决心继续战斗下去。一九九四年八月,以美国退伍军人组织美国军团 (American Legion)为首的六十五个全国性社会组织在国会山下正式宣布成立全美“公民护旗同盟”(Citizens Flag Alli-ance),发誓要在全国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护旗游说运动,促使国会能有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保护国旗的宪法修正案。
从目前的资料来看,多数议员(尽管不是三分之二多数),多数州的州长(已有二十六位州长)表示支持护旗同盟。受美国军团委托,盖洛普(Gallup)一九九四年二月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的美国人不认为焚烧国旗是受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的行动,百分之七十八的人认为有必要通过宪法修正案来护旗,百分之八十一的人表示如果第二天投票,他们会赞成通过宪法修正案。由此看来,从上到下,护旗派显然是多数,但他们成功地促使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可能性却是微乎其微。何以见得?这里实际上就涉及到美国的政治究竟是精英政治还是大众政治的问题。
一般认为,今天美国的民主制度是一种大众民主制 (Mass Democracy),但它与精英政治并非势不两立,水火不容。从历史上看,今天的这种大众民主制源于精英政治。西方现代民主政治诞生之初,还是一种有限的精英民主。英美法等国对选民都有过诸如财产、教育、性别、居住地等的限制。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现代政党制度的出现与发展,导致对选民的各种限制越来越少。到本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妇女参政权之获得,西方各国大众民主的时代终于到来。但这种大众民主的实现并没有抛弃精英政治,只是使后者具有了坚定的民众基础。这才是今天西方民主制与希腊古典民主制和资本主义初期民主制的最大区别。造成这种区别的重要原因则是现代政党制度和现代传播媒介的出现与发展,使国家政治从精英的沙龙来到了平民的客厅。
正是这种精英政治的特点让笔者得出那些决心保护国旗的美国人士难以成功的结论。因为护旗派的对手是那些“表达自由”的坚定支持者。他们绝大多数并不认为焚烧国旗的作法得当(因此不可称之为焚旗派),但他们坚信“表达自由”原则的至高无上,尊重最高法院的开明解释。这些人是些什么人呢?他们恰恰是社会的精英,特别是那些创造思想、制造文化、控制舆论的知识分子。为了维护个人的“表达自由”,他们非常理性地接受国旗被任意毁坏的现实,承受由此而不得不付出的情感上的代价。而护旗派则是那些最普通的美国人,他们很认真地也很简单地把事物分成好与坏,对与错,就像本世纪初积极参加美国禁酒运动的人那样。因此,在“公民护旗同盟”名单上几乎没有一个知识分子或专业人士的社会组织,都是一些退伍军人,劳工,妇女和移民团体。上述盖洛普调查也显示了这一点。在被调查人群中,高中或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者有百分之八十六支持用宪法修正案来保护国旗,而有大学学位的人群中则有百分之六十反对这样做。因此,这场护旗运动实际上可看作是民众与精英的对抗。由此笔者联想到对诺思(O.North)的不同看法,此公在伊朗门丑闻中担任重要角色,但美国百姓对其忠于职守,服从命令深为感动,视之为“爱国的民族英雄”。而精英们则对他嗤之以鼻,视为“极端民族主义者,有法西斯主义倾向”,此公去年竞选弗吉尼亚的参议员,差一点获胜。他的竞选再次引发民众与精英不同观念的对抗。
如果用简单的全民公决来决定焚旗是否合法问题,护旗派必胜无疑。但美国民主制的框架毕竟是精英们精心设计的,他们所信奉的恰恰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西方政治学传统,坚信多数统治同样会产生暴政。因此,这一制度要求在重大问题上不能由简单多数来决定。以美国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为例,首先要在国会两院内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次要在一定时限(由国会规定,从几个月到10年长短不一)内由四分之三州批准。护旗派难以实现其理想说明美国政治中具有的精英性,但这并不否认美国政治中的另一个内容:它的民众性。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有关男女平权的宪法修正案的命运则证明了后者。
美国女权主义力量之大是有目共睹的。女权主义者是对传统女性角色的挑战,深得知识分子和激进派的支持。但他们争取男女平权的宪法修正案(简称ERA)尽管在一九七二年由国会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最终还是未能得到四分之三州(已有三十五个州批准)的批准而于一九八二年六月夭折。美国广大民众还是认同于传统的妇女观。由于精英们的支持,争取男女平权修正案运动看上去声势浩大,势不可挡,远比没有精英支持的护旗运动影响广泛。因此,在宪法修正案问题上,后者可能比前者失败得更早,连国会这关都过不了。
我们必须承认,美国的民主制度确有其精妙之处。以护旗焚旗之事为例,就可看出美国政治之若干特点。首先是司法与立法的平衡与制约。联邦最高法院可判处焚旗合法而导致四十八个州地方法律的失效;国会可通过国旗保护法而显示其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与态度。只要官司不打到最高法院,此法仍属有效。但当最高法院判处该法违宪之后,对国会来说只有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才能推翻最高法院的判决。其次是国会内的平衡与制约。通过一项修正案必须是两院分别以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第三,是联邦与州的平衡与制约。国会通过之修正案还要四分之三州的批准。第四,是精英与民众的制衡。大众可以以“量”见长,但精英则可以“质”取胜。你要赢得三分之二多数才能成功,我只要有三分之一少数就可阻止你。在男女平权的修正案中,精英们虽无法赢得四分之三多数,但在护旗案中,它却有争取到三分之一少数的能力。最后,在争取宪法修正案的过程中,切不可以成败论英雄。昨日的男女平权案,今日之护旗运动,都是极有影响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它使无数人认识到女权之重要,国旗之庄严,学习到美国民主的运作,因此对社会大有好处。
这种制衡关系证明美国先贤们为避免“权力造成腐败”而制定出的宪法有其成功之处。美国的社会的确存在着严重的种族差异,日益高涨的暴力犯罪,但它却没有让这种差异发展到波斯尼亚那样的种族屠杀,不让这种犯罪演化到莫斯科白宫门前的枪林弹雨。在很大程度上,这不能不归功于那部长寿的美国宪法,也不能不使人想起近二百年前法国贵族政治家托克维尔的一句可能言之过甚的名言:“美国宪法是人类大脑所设计的最好的制度。”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七日于华盛顿
原出处:《读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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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心狱

  两个年轻的商人被对手陷害,不但所有积蓄付诸东流,还在监狱里度过了5个不堪回首的春秋。
  终于,对手的阴谋败露,冤案昭雪,他们重新获得了自由。又过了5年,两个难友在街头偶遇。我们姑且叫他们甲和乙。甲此时已经东山再起,成了商界精英。而乙则一蹶不振,流落街头。
  谈起往事,甲心平气和:“我早已原谅了那些迫害我们的人。”
  “我没有,”乙愤怒地说,“我对那家伙恨之入骨,5年来,我没有一天不诅咒他。”
  “老兄,那你岂不是还被他关在监狱里!10年来没有一天自由。”甲感慨地说。
over
本帖只有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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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之最

最大的杀手培训基地:驾校
最大的失业培训基地:高校
最大的文盲培训基地:技校
最大的妓女培训基地:艺校
最大的流氓培训基地:警校
最大的腐败培训基地:党校
over.纯属恶搞——
原载生活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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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6

当弱者面对强者

1948年《美国数学月刊》登出一个有趣的数学问题。阿尔、本、查理3名男子参加一个以气球为目标的掷镖游戏。每个人要用飞镖攻击另外两个人的气球,气球被戳破的要出局,最后幸存的是胜者。
三名选手水平不一,在固定标靶的测试中,阿尔10投8中,命中率达80%,堪称老大。本和查理命中率分别为60%和40%,称老二和老三,现在三人一齐角逐,谁最可能获胜?
答案看似简单呀,投得准的能尽快把别人灭了。但实际比赛会这样吗?一开场,每人都希望先把另两个对手中的强者先灭掉,自己才最安全,下面的比赛也最轻松。于是,老大专攻老二,老二老三都去攻老大,结果,三人获胜机会分别为30%、33%、37%,——水平最高的老大最易出局,水平最差的老三最安全!
老大自然不那么蠢,他就会游说老二:“我们先合伙把老三那小子灭了,这样三个人获胜比率分别44%、46.5%、9.1%,你我胜率都高了嘛!”
有道理。但老二就想了:老大你想得美!你表面上说我们先合作灭老三,而这样的话,你的胜率就比我低了2.5个点,你会甘心吗?会不会中途偷袭我、先把我灭掉?而若我们灭了老三后再对打,我还不是仍处在劣势?
于是,老大和老二的合作就有裂痕了。
耶鲁大学数学研究所的经济学教授马丁·苏比克还讨论过另一种策略。老大会对老二仅保持一种威慑:“我不会攻你,但你也别攻我,否则我将不顾一切地专门回击你!”这样就会造成新的局面。而老二何尝善罢甘休?他会以同样方式威胁老三,那么三人的胜率又是……
哎呀!若两人比赛,问题再清楚不过;若多出一人,问题复杂多倍哩!
摈弃复杂的数学和社会学问题,还原为一些简单的生活道理:
面对一个强者,弱者只能准备接受失败;面对一群强者,弱者反而有更多周旋的空间。
人际互动不仅要技术,更需要战术和战略。
(本帖仅有以上内容。over) 作者:保罗·霍夫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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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群羊的选择

羊是天然的弱势动物,经常被其他肉食动物追杀、吃掉,羊苦不堪言。羊跑到上帝那里,要求派一种凶猛的动物作羊群的首领,保护羊群免遭其他肉食动物追杀。

上帝答应了羊的要求,把羊分成两群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上帝还找了两种肉食动物作羊群的首领,一种是狮子,一种是狼。
  
上帝对羊群说:“你们的首领可以保护你们,但同时会吃掉你们当中的一小部分以维持你们首领的生存。如果你们要狼,就给一只,任它随意咬你们,一旦选定了就不能更换。如果你们要狮子,就给两头,你们可以在两头狮子中任选一头,还可以随时更换。”南边那群羊想,狮子比狼凶猛得多,还是要狼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一只狼。北边那群羊想,狮子虽然比狼凶猛得多,但我们有选择权,还是要狮子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两头狮子。
  
那只狼进了南边的羊群后,就开始吃羊。狼身体小,食量也小,一只羊够它吃几天了。这样羊群几天才被追杀一次。北边那群羊挑选了一头狮子,另一头则留在上帝那里。这头狮子进入羊群后,也开始吃羊。狮子不但比狼凶猛,而且食量惊人,每天都要吃一只羊。这样羊群就天天都要被追杀,惊恐万状。羊群赶紧请上帝换一头狮子。不料,上帝保管的那头狮子一直没有吃东西,正饥饿难耐,它扑进羊群,比前面那头狮子咬得更疯狂。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连草都快吃不成了。
  
南边的羊群庆幸自己选对了首领,又嘲笑北边的羊群没有眼光。北边的羊群非常后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换首领,改要一只狼。上帝说:“首领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了,必须世代相随,你们惟一的权利是在两头狮子中选择。”
  
北边的羊群只好把两头狮子不断更换。可两头狮子同样凶残,换哪一头都比南边的羊群悲惨得多,它们索性不换了,让一头狮子吃得膘肥体壮,另一头狮子则饿得精瘦。眼看那头瘦狮子快要饿死了,羊群才请上帝换一头。
  
这头瘦狮子经过长久的饥饿后,慢慢悟出了一个道理:自己虽然凶猛异常,一百只羊都不是对手,可是自己的命运是操纵在羊群手里的。羊群随时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里,让自己饱受饥饿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饿死。想通这个道理后,瘦狮子就对羊群特别客气,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羊群喜出望外,有几只小羊提议干脆固定要瘦狮子,不要那头肥狮子了。一只老羊提醒说:“瘦狮子是怕我们送它回上帝那里挨饿,才对我们这么好。万一肥狮子饿死了,我们没有了选择的余地,瘦狮子很快就会恢复凶残的本性的。”众羊觉得老羊说得有理,为了不让另一头狮子饿死,它们赶紧把它换回来。
  
原先膘肥体壮的那头狮子,已经饿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并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运是操纵在羊群手里的道理。为了能在草原上待久一点,它竟百般讨好起羊群来。而那头被送交给上帝的狮子,则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北边的羊群在经历了重重磨难之后,终于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南边那群羊的处境却越来越悲惨了,那只狼因为没有竞争对手,羊群又无法更换它,它就胡作非为,每天都咬死几十只羊,这只狼早已不吃羊肉了,它只喝羊心里的血。它还不准羊叫,哪只叫就立刻咬死哪只。南边的羊群只能在心中哀叹:“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要两头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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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再婚!

我是北京人,两年前离婚了,最近打算再婚,但是我跑了一个多月,结果发现,如果按照现在北京市的户籍管理政策,我一辈子都不能再婚。

一个月前,我按照要求拿着所有资料到了东城区婚姻登记处,却被拒绝了,工作人员告诉我:虽然你有离婚证,但是你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仍是“已婚”,即使有离婚证,他们也要以户口本为准。
  
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当时离婚的时候,应该到派出所更改“已婚”身份,于是我赶紧拿着离婚证到户口所在管辖区的建国门派出所户籍科,要求更改“已婚”身份,但是却被告知,虽然我有离婚证,但是目前户口上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我的前妻,前妻必须迁出此户口才能把我的婚姻状况进行更改,否则我就只有一直“已婚”下去了。之后我联系前妻,本以为前妻可以把户口迁到她工作单位所在的海淀区,但是又被告知,根据北京市的户籍管理规定,集体户口不能接收本地户口,前妻就无法把户口迁到单位,北京市又不允许个人单立户口,除非前妻把户口迁移到有自己名下的房产

我自己的单位在朝阳区,但是朝阳区派出所户籍科的人也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我——集体户口不接收本地户口,当时我是电话中询问的,接电话的一个女同志态度极其恶劣,我问她:按照你们的这个规定我就无法结婚了是吗?,她说,你结婚不结婚,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  
于是我就着这样一个窘境:我和前妻都没办法迁出户口,那我们就只有一直“已婚”下去,除非我和前妻在北京市在购买自己名下的房产,否则不仅我不能结婚,前妻要结婚也会面临这个问题。,但是不仅是她,包括我自己,以目前北京的房价,十年内都不可能购买新房子,更何况,凭什么我们居然为了结婚还要买个房子?
  
于是,北京市户籍管理人员等于在这个过程中告诉我两件事:第一是要结婚,让你前妻迁出去,第二是按照规定你前妻就是迁不出去,连我自己都迁不出去。两者都是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户籍管理部门的现行的管理规定来执行的,我拿着离婚证,造成如今不能结婚的尴尬局面,我该找谁?
(哦,忘了补充,还有一个选择是可以迁到直系亲属的户口上,我的父母都不在北京,前妻的父母倒是在北京,但是派出所的人又告诉前妻,前妻一家的原籍都是甘肃,要迁到她父母的户口上,必须由原籍出具证明,证明他们的父女关系。本来都是已经离婚的关系,难道让人家为你的再婚跑一趟甘肃?)

作者:我为啥不能结婚 提交日期:2007-9-4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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