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5

吴向宏:大政府时代隆隆而来

在我看来,中国正在迎来一个大政府时代。而且这是现代中国的第一个大政府时代。

有人可能认为我胡说,因为他们认为,毛泽东时代搞计划经济的政府早就是大政府。我却以为他们误解了那个年代,也误解了大政府的概念。大政府的特征,就是高度发达的官僚体系控制经济生活(也经常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并没有一个真正能统管全国的、有效的官僚政府体系。相反,由于毛泽东对官僚制度深恶痛绝,不停地用各种政治运动来冲击政府体系,使得文官机构濒临涣散。除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外,没有哪个经济五年计划是得到认真执行的。结论就是,中国当时属于一个高度人治、个人高度专权的时代,却并不是一个大政府时代。
在那之后,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各项改革措施常常意味着“放权”。国有企业固然控制着经济命脉,但它们并非改革的焦点。私有民营经济才是当时经济活动中最积极、最革命的部分,而他们很少受到国家的严厉监管。在纸面上,有许多政府法令,但它们极为混乱,常常自相矛盾,以至于政府部门既无决心、也无能力去严格执行。用今天有人的话说:那个时代所有民营经济,都多少是在“违法”,而且基本上并无被查处的风险。那是一个名义上的大政府、实质上的转型政府时代。在各种法令的空隙间,经济活动其实有相当的自由度,富于冒险精神的企业家们也就从不缺少想象的空间。

90年代末的中国特别有趣。在舆论领域,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似乎占有主导,“小政府、大社会”的理论风行一时,经济学家们的见解似乎可以上达天听。但在实际权力层次,在绝大多数人毫无觉察的情况下,政策走向却向另一个方向转变。回头看来,我本人也许是当时寥寥几个清醒的观察者之一。97-98年间,有一场要把政府公务员总数削减一半的轰轰烈烈改革。虽然这场改革最终流于形式,当时还是让许多“小政府”理论的信奉者很是激动了一番。然而,早在那场改革发动不久,我就撰文《政府机构改革:目标、风险和建议》指出:“本次机构改革的后果不是所谓‘小政府’,而是一个更加现代的、官僚化的行政体系,一个意志统一、分工明确、令行禁止的政府,简言之,一个具有更强大执行(行政)能力的政府。政府将在空前的程度上左右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我那篇文章发表8 年之后,2006年底,一大批所谓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如梦初醒,才忽然发觉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大政府时代。秀才们可以继续在书斋里、在报刊上不断重申“法无明文禁止的人民权利,人民即可随意行使”,但这套来自西方社会的说教在中国根本行不通。中国的现状是:“法无明文禁止的政府权力,政府即可随意行使。”所以,即使法律当初并未禁止北京人养狗、广州人骑电摩、民营企业进入石油航空等领域,作为中国人你却千万不要自作多情,以为可以遂心从事。要知道在中国,政府有权随时下达新的法令,禁止养犬,禁止电摩,将民营企业排斥出任何行业,或者做任何跟它的权限沾得上边的事情――只要没有更高的法令或权威禁止它下达这些新法令。事实上,即使有纸面上的更高法令,比如2003年的《行政许可法》,也拦不住行政部门的权力扩张欲望。有关部门将 “审批制”换成了“核准制”,一个文字游戏就避开了《行政许可法》的监管,借机反而扩大了自身权力。

让自由主义的秀才们头疼的是:大政府时代不仅符合国家治理者的愿望,也符合多数中国民众的期待。对于中国社会中呈现的种种问题――尽管其中不少是权力滥用所导致的――民众所寄托的解药之方,往往无非是更大、更高的权力。更远一点,看看世界上的现实:像美国那样的小政府国家只是特例。多数国家,包括许许多多发展程度比中国高出一个甚至两三个档次的国家,比如拉美诸国,就曾普遍流行大政府,至今香火不绝。我曾经撰文说过:整体上,拉美国家的经济状况要比中国好,人民生活水准和自由程度要比中国高。大政府的治理方式,倘若能将中国带到拉美国家那样的发展程度,也算是功德一桩。

也就是说,大政府并不一定就糟糕。一个高度有效率的官僚行政体系,它的优点是有强大的动员和执行能力,缺点是决策质量不高,容易犯方向错误。理论上可以证明,政府集中决策的质量,必定低于全社会分散决策再以交易机制(如投票机制)遴选出最终决策的质量。但是,假若政府的决策和执行分支相分离,行政部门虽然拥有强大执行权力却放弃决策权,而由一个独立的、以交易机制(如投票)反映全社会自由决策意志的政府分支来专门从事决策活动,那么,大政府就有可能做好事。以上道理,通俗地说,就是:小政府加高度个人自由的社会,是一种田园牧歌式的理想;大政府如果能和民主投票的决策机制结合,不失为现实的选择。最坏的结果就是:有了大政府,却没有民主决策机制。政府权力野马不受制约横冲直撞的结果,总有一天,要把社会大厦撞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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