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双鞋,在同一家质检站受检,出来的检测结果竟然截然相反。近日,水塔工商所在处理消费投诉时就碰到了这种怪事。
工商:顾客应和商家约定送检项目
据了解,8月5日,江汉工商分局水塔工商所接到倪先生投诉,称其7月9日在江汉路一运动品专卖店以480元购买了一双国际名牌运动凉鞋。穿了几天后鞋就发生皮面掉色的现象,他去该品牌专卖店要求商家给他退货,但在是否属商品质量问题上与商家发生争执,于是约定由商家将鞋送到武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皮革站检测。
检测报告反映“此鞋帮面破损,系穿用不慎所致”,这下商家更有理由不退货了。倪先生不相信商家的检测结果,于是再次将此鞋送同一质检站检测,这次的结果却反映“此鞋帮面干擦掉色,属质量问题”。
工商所工作人员面对两份质检报告不由犯了疑,同一双鞋怎么由不同人送检就会出现不同结果呢?
对此,质检部门称,不论谁送检,因申请检验项目不同结论也会不同。商家送检时,对运动凉鞋申请检测项目为鞋面脱皮,而这只能从外观判断,无法证明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而消费者送检时,对凉鞋要求做皮面上色牢度的磨擦试验。
水塔工商所得到质检部门的解释后,依据消费者送检报告结果,责令商家按照消费者要求进行退换处理。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的鞋类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纠纷时,最好与商家约定送检项目,避免发生同类事情。
长江商报(记者 韩立山 实习生 祖文君)
200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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