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媒体和网络有报道称张茵的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引起了各方强烈反响。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26日接受采访时称,广东省总工会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张茵的玖龙纸业存在管理问题,但还不算是“血汗工厂”。(4月27日新华社)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它并不具备政府劳动部门的行政裁判权,更不具备法院的司法终裁权。“血汗工厂”,是对严重侵害职工利益的无良企业的一种形象说法,其实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定标准。既然没有“血汗工厂”的标准,工会方面匆忙辩驳玖龙“但还不算是”,不知道依据何在。
而且,SACOM指责玖龙为“血汗工厂”之时,明确指出了它在事故频仍、罚款敛财、长期违规等方面的问题乃至细节。经过工会方面的调查,“劳务派遣工”问题、“以罚代管”问题等违法行为都存在,需要整改。既然工会调查所拿出的事实,也从一定程度上证实了SACOM没有说谎,那么在没有将对方的论据推翻之前,有什么底气去否认对方的结论呢?
工会介入“血汗工厂”事件的目的,是要以此为举报信号去查明侵害职工利益的事实真相,并敦促企业遵守法律改善职工待遇。代替政府部门去作出裁决,甚或直接替企业进行辩护,这都不是工会应该做的事情。即便企业真的认为受到了诋毁,它自己可以说话,代表它的行业组织可以说话,甚至不妨诉之于法院。本为职工维权而生的工会不是专注于改进职工待遇,而是急于替涉嫌的企业鸣冤叫屈,看懂这一幕不容易。
玖龙是否是血汗工厂的问题,请政府职能部门来回答。SACOM是否诋毁玖龙的问题,请玖龙诉诸法律去解决。既然玖龙确实存在侵犯职工权益的种种问题,工会的作为应该体现在解决这些问题上面。
长江商报:周东飞
2008-04-29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